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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各部门规章管理制度通用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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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各部门规章管理制度通用完整版

1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1.1 人事管理制度

1.1.1 聘用

第一条 一般员工的招聘原则上由企管部统一组织,报总经理批准。部门经理以上岗位招聘由公司管理委员会负责,董事长批准。

第二条新员工录用后公司应与劳动者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并建立个人相关资料档案,同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间,没有发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情形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否则可解除该劳动合同。

第三条公司新员工上岗前应进行健康状况体检。

第四条 自合同订立之日起,被聘用人员享受公司规定的应该享受的各种待遇。

第五条 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续签:

A 解除

●员工有下列两种情况之一的,公司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第一条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的;

第二条 严重失职、徇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

第三条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第四条在签订合同时,提供虚假资料,采取欺诈手段的;

第五条同时与其他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

第六条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七条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所述几种情形的。

第八条公司可以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裁减人员。

B终止

第一条 公司或员工欲终止劳动合同关系,应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履行提前告知的义务(该法规定不需要提前告知的除外),否则依法赔偿损失。

第二条 被辞退员工如无理取闹以致影响工作秩序,公司将提请公安部门处理。

第三条 各部门辞退员工须报经公司主管部门审查并经总经理批准方可执行。

C 再签

第一条 合同期满,公司将根据其工作实绩、工作能力和个人小结进行考核。凡考核合格者,在本人自愿的基础上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第二条 若一方欲不再签,需提前15天通知对方,双方同意再签,应在合同期满后15日内办理再签手续。

1.2 考勤制度

1.2.1作息制度

第一条 公司员工应自觉遵守考勤制度,月底企管部将考勤记录核查后,送交财务部核算工资。

第二条 元旦、春节、清明、劳动、端午、中秋和国庆节按照国家规定休假,月薪制员工平时每月可调休四天。休假采用轮休制,工休可根据各岗位性质,统一安排。工时制员工不享受调休,但加班给予加班补助。

第三条迟到、早退10分钟内每次扣2元,迟到、早退半小时扣5元,迟到、早退1小时扣10元。扣款的迟到早退时间以1小时为限,迟到1小时以上,2小时以内为旷工半天。旷工半天罚款30元;旷工一天罚款50元,并扣除全月奖金的30%;旷工两天罚款100元,并扣除全月奖金。

第四条扣罚数额以当月工资为限。

1.2.2 考勤打卡制度

第一条 打卡是记录员工上下班考勤的依据,公司员工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

第二条 不论日夜班,上班时间必须打卡进公司,下班时必须打退卡。常白班员工每日打卡四次。

第三条 因工作需要加班,加班结束离开公司时方可打退卡。

第四条 员工因公迟到、早退时应在门卫保安处登记注明并打卡后方可进入或离开公司。

第五条 如打卡记录中当班人员未打卡,特殊情况须在24小时内由上级主管出具书面证明,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六条 员工打卡情况由保安人员负责监督。

第七条 严禁请别人代打卡和替别人打卡。

1.2.3 病、事假管理制度

A 病假

第一条 持医院的有效证明,请病假3天(含)以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上呈公司领导审批报企管部备案。

第二条病假每月2天(含)以内不扣当月奖金,2天以上7天(含)以内扣除当月奖金的30%,7天以上扣除当月全额奖金。

第三条 工伤事故发生后,必须24小时内报企管部,同时企管部向县人事和社会保障局通报工伤情况。工伤事故相关事宜按国务院颁布《工伤保险条例》办理。

B 事假

第一条 员工无特殊事情不得请假。如需请假者,必须先填写请假条注明请假原因并经批准。

第二条 事假1天(含)以内由主任批准,超过1天由部门经理批准,超过3天以上报分管领导审批,并报企管部备案。

第三条 请事假一天扣当日工资,1天以上3天(含)以内扣当日工资并扣除当月10%奖金,3天以上7天(含)以内扣当日工资并扣除当月50%奖金,7天以上扣当日工资并扣除当月全额奖金。

第四条 请假者须提前履行书面请假手续,特殊情况(除不可抗力)可以电话请假或委托代办并及时补办请假手续,无故不请假或未经批准而不正常上班的,按旷工处理。

1.2.4婚、丧、产假管理制度

第一条 婚假假期7天。

第二条 产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进行休假,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第三条 丧假:员工直系亲属死亡,可带薪丧假3天。

第四条需延长休假时间的按事假处理,并履行请假手续。

第五条事假结束后未到公司报到者,按自动离职处理(有不可抗力原因除外)。

2办公事务管理制度

2.1工作服、胸卡、考勤卡管理制度

第一条 新员工上岗培训时到企管部领取胸卡、考勤卡,并登记签字,试用期满凭企管部证明到仓储部领取工作服并登记签字。

第二条 工作服、胸卡、考勤卡务必妥善保管,保持整洁,不得随意损坏。

第三条 企管部负责监督检查工作服、胸卡着装情况。

第四条 员工离职前须将工作服、胸卡、考勤卡交还公司,并保证清洁、完好无损。如有损坏或丢失的,按价赔偿。

2.2 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第一条 办公用品由供应部统一购买、由公司办发放与管理,建立领用台帐。

第二条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配备相应的常规办公用品。

第三条 办公用品领取人员为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

第四条 非常规性的办公用品,由部门负责人申请,交公司办和供应部审核,报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购买。

第五条 对办公用品要妥善保管,如无故损坏或遗失的,将不再给予配备。

第六条 领用过低损耗品再次领取时,须以旧换新,否则视为遗失,不予领取,并照价赔偿。

2.3 图书管理制度

第一条 图书的购买、保存由公司办统一管理。

第二条 借阅书刊一律登记方可借阅。

第三条各类书籍借出后,借阅人应妥善保管不得随意折叠、涂画,造成损坏和丢失,按价赔偿。

第四条 各部门如需添置专业书籍,须部门负责人申请,公司办核准后报分管领导核准,方可购买。

第五条 借阅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归还,如需延期,应到公司办办理续借手续。

2.4保密制度

2.4.1保密范围

第一条 公司会议记录、纪要、保密期限内的重要决定事项。

第二条 年度工作总结、财务预、决算报告、缴纳税款、营销报表和综合统计报表。

第三条 公司有关销售业务资料,货源情报,供应商咨询调研资料。

第四条 公司竞争策略、计划、招投标资料、价格表、技术资料、生产情况。

第五条 公司、法人代表的印章、营业执照、各类合同。

第六条 未公布的各部门人员编制、调整计划,员工福利待遇资料、员工手册

第七条 公司其他规定需保密的资料。

2.4.2保密管理

第一条 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含超越自己职责、业务范围的文件、资料机密、电子文件)。

第二条 建立健全文件、传真收发登记、签收、催办、清退、借阅、归档制度。

第三条 凡需保密的资料或文件,必须在资料或文件的左上角注明。

第四条 公司员工本人工作所持有的各种文件、资料、电子文件,当本人离开办公室外出时,须存放入文件柜或抽屉,不准随意放置或携带外出。

第五条 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不得向外界提供公司的任何保密资料。

第六条对泄密或者非法获取公司秘密的行为及时举报投诉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对不遵守公司规定,造成泄密事件,依照有关法规及公司的纪律规定, 给予处罚。

2.5费用管理制度

2.5.1差旅费开支管理:

第一条 出差人员需预借差旅费的应履行《借款程序》。

第二条 出差人员未经允许不得乘坐超标车船席位。

第三条 市县城区内原则上不允许乘出租车,如工作需要,根据业务轻重缓急,由部门负责人批准合理安排。

第四条 事务办理完毕后应及时返回,不得在外住宿。如有特殊原因当日不能返回的,需电话向上级汇报,否则不予报销出差费用并追究其责任。

第五条 出差人员凭合法有效票据按标准报销。

第六条 出差人员出差归来后于七日内按照《**费用报销管理及列支标准暂行规定》履行报销手续。

第七条 出差人员的住宿标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2.5.2费用开支管理:

第一条 公司员工必须严格遵守《**费用报销管理及列支标准暂行规定》的规定履行报销手续。

第二条 所有报销的原始单据必须完整、合法,其所反映的经济业务必须是真实的。财务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并向有关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同时财务部将定期对部分原始单据进行核查,如发现所反映的经济业务不是真实的,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回所报销款项,情节严重的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条 购买物品必须列出清单,并在发票凭证上注明经办人或验收人。

第四条招待费用实行对口接待,无关人员不得参加。招待前须填写《招待费申请表》,注明来客单位、人数、陪客人数、招待标准,经签字批准后,方可招待。未经允许擅自招待客户的,费用自理。

第五条招待费用标准参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2.6工作流程管理制度

第一条 各项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

第二条 相应部门和人员要相互监督工作流程的执行情况,积极参与工作流程的贯彻执行。

第三条 不断完善,对工作流程提出合理更改建议并进行验证,积极反馈有关信息,保持其有效性。

2.7会议管理制度

第一条与会人员应严格遵守会议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得无故缺席,如因特殊情况,需履行请假手续。

第二条将手机等有声设备设于静音状态,会议进行中不得接打电话、中途离席或随意出入、走动,如遇特殊情况,须征得主持人同意。

第三条会前做好准备工作,集思广义,畅所欲言,充分发表意见。

第四条 会议召开前应做好会议签到记录。

第五条 会中不可打断他人发言或进行人身攻击,主持人应及时制止不礼貌言行或与会无关的言行。

第六条 会议内容涉及公司隐密的,未经批准不得外传。

第七条 会议时间一般控制在2小时以内。

第八条 会议记录由专人负责,并定期将会议内容进行整理、汇总、送发、存档。

2.8 培训管理制度

第一条企管部负责安排、管理统一培训项目并参与督导各部门的内部培训。

第二条培训分岗前培训和在岗培训,新员工培训一般在新员工进厂一个月内进行。《公司公共管理制度》为必须培训学习内容。

第三条部门内部组织培训,应将培训计划及内容提前报企管部备案,以便进行监督与统一管理。

第四条企管部按照培训计划和需求,将培训内容通报相关部门,以便部门合理安排。

第五条培训期间凡迟到、早退或缺席者,将按《考勤管理制度》给予相应的处分。

第六条每次培训结束后,企管部将安排考评。考评的形式为书面问卷或口头问答及岗位抽查。

第七条a.岗位抽查指培训教师就所讲授的课程内容是否被学员运用到实际工作中进行随机考核。

第八条b.书面考核,根据考核情况给予评分:90分以上为优秀,70~89为良好,70分以下为不及格。

第九条c.凡考评优秀或不及格者,按照公司《奖惩制度》执行。

第十条企管部建立员工培训档案,记录员工所接受的培训课程,考核成绩等。培训考评结果将作为评优、晋升、调整工资等的依据。

2.9文件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 公司管理类有效文件档案由公司办统一进行管理;其它技术类文件档案由相关部门进行管理,并交公司办备份。

第二条 公司文件及各类通知由相关部门起草核校,经总经理或董事长审批,公司办发放。

第三条 部门内部发放行政通知应按照统一格式自行起草、核校、出稿,并存档。

第四条 文件的发放根据部门需要或涉及到相关部门范围,需全员领会的,发放到每个部门。

第五条 文件领取人需对公司发放的文件进行本部门的归档、保存,并及时领会,宣贯到位。

第六条 文件的保存期限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可分为永久保存(如公司章程、组织规程及办事细则、政府机关核准文件、不动产所有权及其他债权凭证、工程设计图、其他经核定须永久保存的文书)和定期保存(期满或解除的合约、各类记录、其他核定保存年限的文书)。

第七条 部门内的文件收发管理参照公司文件收发程序。

第八条文件的收发、更改、作废、销毁参照相关工作流程。

2.10 公共设施管理制度

第一条 自觉维护公司的各类设施,保持设施的整洁。

第二条 各部室应妥善保管好本部门的财物、设施,如有自然损坏,及时通知动力部修理。

第三条 严禁在墙壁及各类设施上踏踩、刻画。

第四条 做好安全使用,各类电器、线路、装置未经动力部同意不得随意变换、挪动、另装插座、开关等。

第五条 节约水、电、气,无需使用时要及时关闭。

第六条 不得以任何借口,占据或变相占据公司财物。

第七条 未经常务副总同意,任何人无权外借公司财物。

第八条 故意造成公司财物损坏的,按价赔偿;其他情况造成公共设施损毁,按相关规定处理。

2.11 交接班管理制度

第一条当班人员应提前15分钟汇总本班工作,做好交班准备。

第二条接班人员应提前10分钟到岗进行交接。

第三条接班人员酗酒或情绪、行为异常时,交班人员应拒绝交班并上报。

第四条接班人员未按时到岗时,交班人员应继续坚守岗位,并与领导取得联系。

第五条交接班时双方须同时在岗,接班人员在交接班记录上签字确认,责任转移后,交班人员方可离岗。

第六条如遇特殊事情,接班人员应在交班人员指挥下,共同处理完毕后,再进行交接。

第七条交接班记录应保持清晰、工整。内容包括:交办事务、设施状况、清洁卫生、其他事宜等。

2.12来访、参观管理制度

第一条来访、参观必须遵照《来人接待程序》。

第二条涉及公司领导的来访,事先通知,如不在,可通知公司办。未经同意的来访,保安人员应当婉言拒绝。

第三条 重要的外事参观,由公司办组织,通知相关领导参与。

第四条 工作时间内,员工不得接待与工作无关的来访人员,如确有急事,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在指定地点或厂房外接待。

第五条 员工不得私自带人参观。

第六条 各部门在来人来访接待和参观过程中要做好安全和保密工作。

3 保障制度

3.1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切实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健康。

第二条 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避免事故发生。

第三条 严格执行部门内安全考核方案,并组织召开安全例会和学习,进行现场教育

第四条 新进员工要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厂级、部门、工段(班组)),掌握安全知识和要领,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第五条 定期进行安全大检查,对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措施,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第六条凡发生事故,必须按程序立即报告,保护现场,组织调查分析。严禁对事故隐瞒不报、虚报或故意拖延不报,违者将按有关条例处罚。

第七条按物品特性,合理设置消防器材,定期检查,不得挪用,并严格遵守《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第八条凡对安全生产思想麻痹、严重失职,不遵守安全制度,违章作业,甚至强迫命令,瞎指挥而造成的重大事故,要依国家有关法律追究责任。

3.2特、大、突发事故管理制度

第一条各部门应按事故性质、等级制定处理方案。

第二条当事故发生时应及时正确地进行处理,将影响和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第三条处理事故过程中,首先以维公护公司利益、保障安全为前提,尽早恢复正常秩序。

第四条处理事故应做到快速、有条不紊,切实维护好公司信誉。

第五条事故发生,在紧急处理的同时,现场人员应根据事故等级通知相关人员在最短时间内赶赴现场。

第六条事故现场由总指挥统一调配,相关人员紧密配合,各司其职。

第七条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调查分析,和事故处理并制定改进和预防措施。

3.3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第一条 在非火灾情况下,未经动力部许可,任何人不准动用消防器材。

第二条 各类消防器材均应正确使用,严禁任意操作,如因此造成器材损坏,必须赔偿。

第三条 消防器材使用后,应及时复位并摆放整齐。(干粉等灭火器内介质使用完后,应及时处理更新药剂;水带使用完后,须晒干,整理放入消防箱中定位。)

第四条动力部应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并填写检查表。

第五条 定期清扫消防器材表面灰尘、油污并填写检查表。

第六条 器材应放置于指定位置,周围严禁堆放阻碍物,以防紧急情况影响使用。

第七条由于工作过失损坏消防器材者,按相关规定处理。

3.4卫生管理制度

第一条 各部门工作、办公所辖区域自行划分清理,责任到人。切实做到:地面、设施保持清洁,物品、工器具摆放整齐。

第二条 室内窗明几净,墙壁无蜘蛛网,杂物、废料按规定摆放,厕所冲洗干净、无异味,责任区内无烟头、纸屑及其它垃圾。

第三条 公司办会同各部门不定期进行卫生检查评比,评比结果张榜公布。

第四条 各部门卫生状况,按公司《环卫管理制度》或部门内部奖罚标准进行奖罚。

3.5公司财物出门管理制度

第一条公司一切财物出门都必须受到门卫的监督检查。

第二条公司的产品、设备、材料等财物出门前须填写《出门证》,说明出门物品的放行原因及放行责任人,《出门证》必须有放行部门经理签字,经理不在时,由放行部门汇报,副总签字。

第三条无《出门证》的公司财物,一律禁止放行,违者追究门卫个人责任。特殊情况无法填写《出门证》的,须接到副总本人通知,方可放行。

第四条 其他公司借用我公司财物的,须办理正式借用手续,经副总批准后,填写出门证后予以放行。

4 奖惩制度

为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和程序,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更好地规范员工的行为,鼓励和鞭策广大员工奋发向上,创造更好的工作业绩,特制订本制度。

4.1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外聘保安人员。

4.2 奖惩的原则

4.2.1奖惩有据的原则:奖惩的依据是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员工的岗位职责及工作目标等。

4.2.2奖惩及时的原则:为及时的鼓励员工对公司做出的贡献和正确地行为以及纠正员工的错误行为,使奖惩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奖惩必须及时。

4.2.3奖惩公开的原则:为了使奖惩公正、公平,并达到应有的效果,奖惩结果必须公开(除保护举报人者外)。

4.2.4有功必奖,有过必惩的原则:严防公司员工特权的产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员工应人人平等,一视同仁。

4.2.5员工的表现只有较大地超过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够给予奖励,达到或稍稍超出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视为员工应尽的责任,不应得到正常待遇之外的奖励。

4.2.6员工的表现应达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当员工的表现达不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给予相应惩戒。处罚的原则是教育从严,惩罚从宽,初犯从宽,屡犯从严,目的是:防微杜渐、惩前毖后。处罚金额用于奖励。

4.2.7 为处理员工因违纪过失或责任过失行为而填写的表单为《过失单》。处罚和惩戒通知单必须公布或送达本人,对于不合理、不公平的惩罚,员工有向上级主管申诉的权利。

4.2.8对员工奖惩采取拖延、推诿或不办等方式的管理人员,管理委员会将对之进行处罚。

4.3 奖励

4.3.1奖励的目的在于肯定员工的工作成绩,激励员工奋发向上,争取更好业绩。

4.3.2奖励的方式分经济奖励、行政奖励和公司特别贡献奖三种。

4.3.3经济奖励包括奖金、奖品。

4.3.4行政奖励包括嘉奖、记功、记大功。

4.3.5公司特别贡献奖包括荣誉及其它物质奖励,由公司经理办公会视具体情况确定奖励内容。

4.3.6以上三种奖励可分别施行,也可合并执行。

4.3.7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鼓励,并颁发10-20元或奖品,随当月工资发放。鼓励张榜公布。

第一条月评选先进工作者。

第二条公司全员培训考评成绩优秀者(取前三名)。

第三条公司组织的技术比武优胜奖获得者。

第四条卫生评比月平均成绩第一者(按卫生标准考核成绩优秀)。

第五条合理化建议得到应用者。

4.3.8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视情节给予嘉奖,并颁发50-100元或奖品,随当月工资发放。嘉奖通报全公司。

第一条 工作努力、业务纯熟,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任务者。

第二条 品行端正,恪尽职守,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第三条其他对公司或社会有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

第四条全年满勤,无迟到、早退、事假者。

第五条检举、揭发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为公司挽回声誉或财产损失者。

第六条年度培训考核平均成绩前三名者(考核次数不得少于12次)。

第七条公司年度评选先进工作者。

第八条合理化建议得到应用并取得较好效果者。

4.3.9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视情节给予以记功,并颁发100-500元奖金或奖品,随当月工资发放。记功通报全公司。

第一条在提高产品质量,节约成本等方面作出显著成绩者。

第二条遇有灾变或意外事故,能够奋不顾身,不避危难,极力抢救并减少公司损失者。

第六条合理化建议在应用中取得很好效果并创造较大经济效益者。

第七条全年累计获嘉奖三次者。

第八条对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较大贡献的,因个人行为受到社会赞同和舆论表扬者。

4.3.10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视情节予以记大功,并颁发500-1000元奖金或奖品,随当月工资发放。记大功在全体员工大会上宣布。

第一条 全年累计获记功5次以上且未受到惩戒处理者。

第二条 不畏艰险,挽救公司财产,表现突出者。

第三条 连续三年,培训考核平均成绩第一者。

第四条 对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重大贡献者。

第五条 通过自身的努力,避免了重大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和设施事故者。

第六条 合理化建议在实际应用中取得重大效果和创造重大经济效益者。

第七条 争取到各项优惠政策者。

4.3.11对为公司建设与发展作出巨大贡献者视其情节,由部门申报,公司评审,给予其它奖励或经公司管理委员会召开会议研究另行给予“公司特别贡献奖”。奖励内容和奖金额度由公司管理委员会一事一人一议,公开通报奖励。

4.3.12业绩突出人员依照其能力可考虑给予调动、升迁。调至管理岗位者,须经过3个月的试用,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任用。

4.3.13任用与提升员工时,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受过奖励的员工,德、才兼备者还可破格提升。

4.3.14凡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奖励,由其直接上级提出,凡与本职工作无关的,由见证人提出,均需填写《奖励申请报告》。奖励的核实由企管部负责,奖励的办理见公司《奖罚程序》。

4.3.15本制度未加规定的参照各部门的规定执行。

4.4 惩戒

4.4.1惩戒的目的在于促使员工必须和应该达到并保持应有的工作水准,惩前毖后,从而保障公司和员工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

4.4.2惩戒的方式有经济处罚与行政处罚两种。

4.4.3经济处罚为罚工时、罚款。

4.4.4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解除劳动关系。

4.4.5以上两种惩戒可分别执行,也可合并执行。

4.4.6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违纪,罚款2-10元。

第一条 迟到、早退10分钟以内者,当月漏刷卡三次以上者。

第二条 未经许可公话私用、违反公司着装规定者、浪费饭菜者。

第三条 上班时间串岗聊天、吃早点、零食、看与工作无关的书刊及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者。

第四条 说脏话、粗话或有其它不文明行为者。

第五条不从指定出入口进入工作场地,翻越、攀爬窗户、防护栏者(紧急情况时例外)。

第六条 私自留客在食堂用餐者、在员工宿舍留宿者。

第七条 不遵守会议纪律者。

第八条 擅自出入“禁入区”、开启“禁启门窗”者。

第九条 未按规定摆放车辆、乱堆乱扔杂物,破坏环境卫生者。

第十条 违反工作流程,但未造成损失者。

第十一条 上下班或工作期间进出厂门不按规定打卡者。

4.4.7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以警告处分,同时给予50元以上经济处罚,如造成损失,根据其情节按损失的10-30%承担赔偿责任,警告通报全公司。

第一条 未经批准擅自离岗怠慢工作者。

第二条 违反交接班制度,不按规定请假者、替代打卡者。

第三条 培训期间旷课、无故缺考、考试作弊、补考不合格者,重要会议迟到者。

第三条酒后上岗(工作需要除外); 妨碍现场工作秩序;在工作场所喧哗、嘻戏、吵闹,妨碍他人工作;工作时间睡觉、打牌下棋、玩电脑游戏,不听劝告者。

第四条因操作不当,造成仪器、设备损坏,工作失职发生事故未及时处理者。

第五条卫生考评不合格者。

第六条私自移动消防设施者,未经允许擅自动用公司物品者。

第七条在禁烟区内吸烟或擅自动用明火者。

第八条私自带外来人员进入公司、带小孩进入生产场地者。

第九条私自使用公司技术资料、文件档案,私自使用电脑、传真和复印设备办私事者。

第十条工作失职情节轻微者、无故未及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者。

第十一条工作期间无出门证或未办理出门手续私自外出者。

第十二条 违反管理制度,情节轻微未造成损失者。

第十三条不听从上级安排,但未造成损失者。

第十四条故意损坏、丢弃、污毁技术工艺文件或档案者。

第十五条一个月内违反4.4.6规定3次(含)以上者。

4.4.8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记过处分,同时给予100元以上300元以下罚款,如造成损失,根据其情节按损失的20-50%承担赔偿责任。记过通报全公司。

第一条 在公司内赌博、恶意辱骂他人、故意引起矛盾或激化矛盾者。

第二条 不服从上级工作安排及调动,无故未能如期完成任务者。

第三条观看、传播黄色影像、书刊,利用计算机浏览反动色情网页者。

第四条 对能够避免的事故不积极采取措施致使公司利益受到2000元以内经济损失者。

第五条 违反保密制度,已对公司利益造成损害但情节较轻者。

第六条违反公司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者。

第七条违章驾驶、擅自动用公司车辆、擅自将车辆交于他人驾驶未造成严重后果者。

第八条擅自改变工艺,违反操作规程者。

第九条工作失职较为严重者。

第十条徇私舞弊、滥用职权,但未造成重大损失者。

第十一条发生较大事情未能及时汇报者。

第十二条伪造病假单证明者。

第十三条年度内累计警告三次(含)以上者。

4.4.9 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记大过或留厂查看处分,同时给予200元以上400元以下罚款,如造成损失,根据其情节按损失的30-100%承担赔偿责任,记大过通报全公司。

第一条 对其他员工打击报复经查属实但情节轻微,对同事恶意攻击、打骂或诬害、作伪证、制造事端者。

第二条 故意或过失损坏、遗失公司文件、记录或公物者。

第三条 未经允许携带公安管制刀具或严重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司者。

第四条 扰乱公司正常秩序,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者。

第五条 虚报业绩、瞒报事故者而妄取成绩、荣誉者。

第六条 对能够避免的事故不积极采取措施,致使公司受到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经济损失者。

第七条 年度内累计记过三次(含)以上者。

4.4.10 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停岗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处理通报全公司,全额赔偿公司损失、缴回赃款,并视情节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一条不服从管理、态度恶劣、刁难、辱骂管理人员情节严重者。

第二条违反公司车辆管理制度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者。

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时使用虚假证件,或用虚伪意思表示者。

第四条玩忽职守,致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第五条对其他员工打击报复经查事实情节严重或对同事暴力威胁、恐吓、妨害公共秩序者。

第六条泄露秘密、伪造票据、盗用印件、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收受回扣、偷窃、侵占、挪用公司财产及有其它违法行为,使公司利益造成严重损害者。

第七条在公司内煽动怠工或罢工者、造谣惑众抵毁公司形象者。

第八条未经许可兼任其他职务或兼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者。

第九条参加非法组织,经劝告不改者。

第十条年度内累计记大过三次(含)以上者。

第十一条连续旷工3天、全年累计旷工6天(含)以上者。

第十二条公司全员培训考核三次(含)以上不合格者。

第十三条严重失职,给公司造成5000元元以上损失者。

5 员工失职造成公司财物损坏或丢失的,有关部门对责任人进行调查认定,根据其情节,承担赔偿责任。

6 员工被处罚时,对其上级领导根据责任大小,给予适当处罚。

7 管理人员被记大过者,将并处以降职或撤职处分,日后重新考核定岗。

8 本制度经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并经公司管委会批准,自2021年元月1日起颁布实施。本制度实施后,曾颁布的类似相关规定自行终止,其他与此有抵触的制度以本制度为准。

公司企业各部门规章管理制度通用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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