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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学生会的管理规章制度(精选)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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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下面是知了否小编仔细搜集整理的中学学生会的管理规章制度(精选)五篇,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能帮助到您。

中学学生会的管理规章制度(精选)五篇

中学学生会的管理规章制度(精选)【篇一】

一、例会制度:

1、例会每周将召开一次,与会成员应提前5分钟到场。会议由副主席主持,并负责点名;另外,综合部应专人负责会议记录。

2、例会内容为及时汇报近期工作情况、总结近期工作中的得失、点评内部成员近期工作表现,并制定下一步工作安排。

3、每次例会由综合部制定签到表,登记到会成员,与会者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缺席。

4、会议期间,将所有所有通讯工具设置为无声,并保持会场秩序;每次会议由纪检部部长、副部长做纪律观察员,监督纪律。

5、例会时,与会成员应做好会前准备工作,并做好会议记录,有不明之处及时指出。

6、着装整洁,精神饱满,须佩戴工作证件。

7、保持会议室的安静和卫生,并于会后予以打扫。

二、监督、考核制度:

1、建档:

对于每一个加入校学生会的成员,均建立一份工作档案,对其工作履历加以登记,以确认其工作。

2、活动监督:

为了进一步强化校学生会各职能部门工作的严谨性、系统性,主席团成员将对各部门开展的各项活动进行监督和考评,具体考评由主席团负责实施。

(1)学校的每次活动,综合部将派出至少两名成员分别做出客观详尽的活动记录,其相关部门负责人必须将每次活动或任务安排情况详细记录,活动和任务结束后,负责人必须将完成情况加以记录,并及时向主席团上交总结并撰写写一份校园快讯。

(2)综合部将设专人对每次的活动记录统一存档。

(3)活动记录将作为学期考评时评价各部门工作情况的重要参考。

3、校学生会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工作标准

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可独立组织并策划相关活动,对于没有工作业绩仅在本部挂名不做事者,将予以除名。每次活动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必须以身作则,要到活动中锻炼并且指导工作,要认真负责,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同时,还要对本部门的成员的工作进行监督与考核,要调动成员工作的积极性

三、责任制度:

1、校学生会的负责关系是:成员―部长、副部长―主席、副主席―主席团

2、校学生会的各项事务的解释权在主席团。

3、各部部长要负责统筹规划部内的各项工作与活动,各部部长在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内,必须将学期计划、制度完善交到综合部。部内的每个成员有责任督促部长完成。在每项具体的工作和活动正式开始之前,都必须拟定详细的计划,工作和活动结束后,必须有详细的总结,及时写出校园快讯。

四、请假及考勤制度

1、请假制度:

(1)事前填写请假条,事后不得补写假条。

(2)所有成员请假条均由副主席审批。

(3)因公事请假需由副主席签名,不记入考勤。

(4)迟到、早退、请假累计达三次者,记一次旷勤。

(5)成员每旷勤3次者给予一次处分。

2、考勤制度:

(1)校学生会的各项会议与活动,全体成员必须按时准时参加,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缺席,有特殊情况必须向部长递交请假条,以待批准,未经批准,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记1次旷勤。

(2)在校学生会的工作与活动中,成员必须自觉佩戴工作证件,以代表成员身份,不佩戴者记一次旷勤。

五、校学生会干部的任免制度:

1、主席、副主席有权任免副部长以及副部长以下级成员。

2、主席团全体成员有权任免部长及部长以下级人员,有权给予不合格成员予以解聘。

3、校学生会成员禁止做的事项:

(1)工作不认真,搞形式主义,敷衍了事;

(2)不遵守校学生会制度、行为散漫、无组织性、无纪律性;

(3)不服从校学生会安排,搞个人主义;

(4)有意破坏校园公共设施;

(5)在公共场所打架、滋生是非;

4、校学生会内部处分形式:批评―警告―记过―除名

5、校学生会成员均有权监督、建议其他成员。

中学学生会的管理规章制度(精选)【篇二】

学生会是在政教处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的重要学生组织,是学生实施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不可缺少的部分,是充分体现学校育人目的,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环节。为建立完善的运行机制,提高工作效率,适应我校学生工作的特点,特制订以下工作制度:

1、学生会工作的总原则是:围绕中心,坚持业余,面向全体,精心组织,讲求实效。

2、各部门必须明确职责,提高工作能力和管理水平,在开展过程中,要大胆设想,努力创新,组织开展符合中学生年龄特征的丰富多彩的活动,活跃学校第二课堂生活,增强学校文化氛围,提高学生的文化素质修养,培养学生的创造能力。

3、对日常工作的开展,应尽职尽责,按期写好计划和总结,并写明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及应对措施,精心设计活动方案。

4、学生会各部开展活动时,要及时向主席报告,并争取学校同意。各部之间在活动时间要相互支持,协调一致,紧密协作。

5、在工作中要善于总结经验,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不断吸取同学反应的意见,提高工作效率,争取更大进步。

6、认真执行学生会干部执勤检查制度,自觉加强学校对学生管理的力度,营造良好的校风,勇于同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作斗争,维护学校利益,保护学校优美的环境。

7、坚持学生会干部每周一次的例会制度,严格会议纪律,严肃会风、会纪,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8、召开会议时,要求到位的成员应准时到会,因故不能参加者,须向会议主持人请假,批准后学生会要做好登记。会议设有考勤记录,每缺一次会议扣考勤分一分,累计扣三分的部门,不能被评为优秀部委,同时部长不能被评为优秀干部,无故缺席者要在下次会议上做出必要的说明,三次无辜旷会者按自动退会处理。

9、学生会各部委员执勤时,必须按时到岗,认真执勤,凡迟到(超过规定时间5分钟之内)、早退(比规定时间早走5分钟之内)、执勤不认真者,每次扣一分,旷工者每次扣三分。有特殊情况不能执勤者,可提前与其他委员调换执勤时间,但必须报告部长,并留有记录。

10、搞好学校风貌的宣传、报道工作。对学校的好人好事要及时提出表扬。

11、学生会干部要处理好工作与学习的关系,奉献业余时间,认真、大胆、高效地开展工作,在做好工作的同时促进自身思想、学习及管理能力的提高。言行一致,以身作则,争取品学兼优,做同学们的表率。

12、学生会成员必需遵守《学生会工作制度》,对于出现严重违纪者,应作出警告以及批评并迅速改正,造成不良影响或拒不改正者,主席将予以批评教育,直至建议令其停职。

13、学生会主席团对违反学生会制度和有关规定的干部和委员进行处分,处分分为:口头警告、警告、通报批评、勒令退会四个等级,主席团视具体情况经学生会讨论决定给予当事人何级处分。

14、学生会主席团每学期对学生会成员进行考评,考评内容包括办事效率、工作态度、出勤(各部自己制定一个委员出勤情况表)等方面,考评资料存档,考评结果上报政教处。学生会每学期由主席团组织选优工作,评选2~3名“优秀干部”,4~5名“优秀委员”,并向获奖者颁发证书以资鼓励。

中学学生会的管理规章制度(精选)【篇三】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xx中学学生会是在校党支部和校务会领导下的全体学生的群众性组织。学生会受政教处的领导,协同团委会、少先队大队开展工作。

第二条:主要任务:

①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促进全校同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帮助学生们培养自学、自治、自理的能力和自尊、自强、自立、自爱的精神。

②以各种切实可行,生动活泼的形式,对学生开展德育活动,帮助同学进步、成才。

③做学校党政领导联系同学的桥梁和纽带,在维护国家集体利益的同时,积极维护学生的正当利益,竭诚为同学服务。

④开展健康有益的课外活动。加强校际及社会的横向联系,广交学友,共同进步。

⑤加强同学间的团结,协调各年级和各班同学间的关系。在政教处指导下,积极开展各项有益活动,为净化、美化校园做贡献。

⑥促进同学和教职员工间的团结。协助学校巩固良好的教学秩序,建设富有我校特色的优良校风。

第二章会员

第三条:凡在学的我校学生,均可成为学生会会员。

第四条: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①对本会的各项工作有参与、建议和批评的权利。

②有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利。

③对本会各项工作有提出质询的权利。

④有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和义务。

⑤有向本会反映工作情况,帮助收集资料,传达精神,沟通信息的'义务。

⑥有接受并完成本会委托的各项工作的义务。

⑦有向本会交纳会员费的义务。

第三章组织和职权

第五条: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六条:本会的权力机构是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每年举行一届,每学期期初例会一次,特殊情况可提前或推迟召开。

第七条:学生代表大会职权:

①听取和审查学生会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②讨论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和工作任务。

③制定、讨论和修改本会章程。

④选举产生学生会委员会。

第八条:学生会委员会职权:

①选举学生会正副主席。

②任命各部正副部长。

③召集学生代表大会。

④在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学生代表大会决议,决定学生会重大问题。

⑤审批学生会委员会工作。

⑥每学期初召开一次会议,由学生会主席负责召集。

第九条:学生会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为学生会办公室,其职权:

①主持学生会日常工作。

②负责召集学生会委员会会议。

③协助学生会主席在学生会委员会会议和学生代表大会上报告工作情况。

④办公室由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兼任主任、副主任。

第十条:学生会下设六个部,各部正部长一人,由委员担任,各部设干事若干人。

(一)学习部:

1、了解学生对教学的意见,及时向教务处反映。

2、组织开展有利于学习的各种活动,如配合各学科进行竞赛、学习经验交流等。

3、定期向学生会主席汇报学生动向和情况。

4、进行专业知识宣传,促进同学学习。

(二)宣传部:

1、充分利用广播、黑板报、校刊等宣传阵地宣传党的教育方针,以及党的路线和政策等。

2、宣传班级和个人在学习、生活作风、组织纪律、文体活动、文明礼仪,班级日评比活动以及劳动等方面的好人好事。

3、宣传部可分设广播组和校刊组。广播组要按时放广播,校刊组要定期出校刊。

中学学生会的管理规章制度(精选)【篇四】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生组织的部门设置,明确其职权划分和干部配置,特根据《乌鲁木齐市科信中学学委会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一、学生委员会

第二条学生委员会由学代会选举产生,简称学委会,委员人数应为班级人数的两倍(高三除外),原则上每个班选举两个人。委员提前离职时由学委会决定替补人选,替补委员不得超过本届当选委员人数的二分之一。

第三条学委会从委员中推选产生副主席两名,主席由行政老师担任,组成学委会主席团,主席负责全面工作,两位副主席进行分工,主席团与当届学委会任期相同都为一年一选。

第四条学委会通过会议的形式行使职能,学委会应每月召开一次正式会议,一般为每月的第一周的适当时间,有特殊情况可提前或延后召开。学委会正式会议由主席团负责召集并主持,主席团认为有必要时可召集临时会议。非学委会委员的其他学生干部可列席会议。

第五条学委会主席团负责学委会的日常工作,行使以下职权:

(一)代表学委会对政教处或团委负责并报告工作;

(二)主持学委会的日常工作,对学委会的工作方针、活动计划和重要工作事项做出具体安排和部署;

(三)召集、主持学委会会议,决定会议议程;

(四)督促、领导下属各部门的工作,接受下属各部门负责人的工作报告;

(五)考察、选拔下属各部门干部的候选人,拟定任免意见,提交学委会会议决定;

(六)其他由学校有关部门或学委会委托的工作职权。

第八条学委会主席团的成员必须努力了解我校与学生工作的有关事项,认真督察下属干部的工作情况,对学委会工作做出更全面、更实际的考虑,多听取老师、下属干部、广大学生的意见,主席团成员之间和主席团成员与主管老师之间应根据需要经常进行讨论和交换意见,最大程度的有效行使职能。

第九条学委会主席团的成员必须接受主管老师和学委会全体委员的监督,恪尽职守,严格遵守规章制度,依照规定行使职权,若受到主管老师或学委会过二分之一委员的不信任则可罢免,罢免可由主管老师或三分之一学委会委员联名提出。

二、下属部门

第十条纪检部:负责配合政教处进行学校各项学生纪律的检查工作,主要包括学生考勤、仪表、晚自习纪律等检查。对内监察各部门工作是否符合校规校纪和学委会规章制度,向主席团报告。联系各班纪律委员。

第十一条卫生部:负责校园卫生的检查管理,督促校园卫生保持工作,对校园卫生向学校提意见。并代管卫生监督团、环保回收站的工作。联系各班劳动委员。

第十二条体育部:负责学校的两操管理,参与学校体育活动的策划、组织等工作。联系各班体育委员。

第十三条生活部:负责对住校生的纪律、卫生的日常检查管理,维护良好的寝室住宿环境,解决一些力所能及的住宿生生活问题。向学校报告寝室存在的问题。联系各寝室寝室长。第十四条信息处理部:负责综合处理各班或学校有关部门与学委会的信息交互工作,对信息交互反映的问题进行分析向各部门提出意见,必要时向主席团报告,联系各部门。

第十五条宣传部:负责学委会各项工作、活动的宣传方案策划和执行。负责公开栏信息的审核发布。日常负责学校广播站的运营,对有关的通知进行播放,并制作适宜校园的广播节目。负责校报的编辑印发。并接受委托代管国旗班、主持团、记者团。联系各班宣传委员。

第十六条电影院:负责丰富学生的周末娱乐生活,利用学校阶梯教室的设备,播放内容健康、积极向上的电影,同时收取一定的电影门票,扩大为学生组织的经费来源。

第十七条各部门配置部长一名,副部长一到两名,特殊情况副职多配须经主席团批准。各部门干部候选人应由本部门现任的部长、副部长初步考核,报主席团考察后做出任免意见,由学委会会议决定。任期由学委会视需要决定。

各部部长主持本部门全面工作,副部长协助部长工作,各部门需制定本部门的工作条例。部长临时缺位时可指定代理人,代理时间不得超过一周,超过一周须向主席团请假,由主席团决定代理人,代理人一般为副部长或资深成员。各部门须定期向主席团报告工作,并随时请示重要问题。

第二十三条各部门会议由部长召集,讨论部署本部门的工作,部门会议应邀请其他部门干部列席会议。各部门分工明确,也许要全力配合、协调一致。部门之间的工作调动可由部长协商进行,除需特殊技能的岗位外,均可申请调动,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

三、补充说明

第二十四条本条例由主席团监督实施,需修改时,应由主席团指示办公室拟定,经主席团审议后报学委会会议批准修改,并报团委备案。

中学学生会的管理规章制度(精选)【篇五】

学生会是代表广大学生利益的组织,是联系老师和同学的纽带,在第二课堂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为充分发挥学生会组织的积极性、创造性,加强学生会干部的工作责任心,巩固学生会内部管理。现制定了以下规章制度,请所有学生会干部以此为准则约束自身言行,树立学生会干部的良好形象。

第一条学生会简介

(一)、学生会全称:

京山中学学生会

(二)、学生会宗旨及要求:

1.敬业、敬职、敬责、服务学生;

2.树立尽责意识;

3.树立服务意识,敢于吃苦;

4.注意自身形象,树立榜样作用;

5.探索工作方法,大胆心细;

6.工作、学习两不误,全方面发展;

(三)、学生会指导思想:

明确职责,力求创新,依靠集体,集思广益,脚踏实地,实现目标;

(四)、学生会管理模式:

主席负责制、责任追究制;

第二条各部门职能及权利

(一)主席团:

学生会主席团(简称主席团)是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主席团由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及各部部长组成,主席团工作中实行以学工处为核心的集体领导,任务下达后实行个人责任制,若未完成必追究其个人责任。

1.主席对学生会全面负责,主持学生会工作,传达上级指示精神,定期向学工处汇报工作,提交述职报告

2.副主席协助主席搞好全面工作,处理学生会日常工作和解释事务、主管监督部门工作。主席不在时,由秘书代理主席职责;

3.主席团定期主持召开学生会干部会议,研究布置工作,监督各部门执行工作计划的情况,并进行检查、总结。负责组织安排学生会重大活动和主要工作;

4.深入到同学中去了解掌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组织研究解决;

5.对学生会各部门负责人的任免有提名权。;

6.协调学生会各部门关系,促进各部门互相配合共同开展工作;

7.组织学生会干部学习相关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

(二)各部职责

监察部:

1.监督学生会干部的日常行为规范;

2.负责学生会会议考勤工作,并予以记录;

3.负责宣传栏的“监察事务”栏目的更新,并定期公布学员每周的违纪情况,并在每月的15日和月末必须更新一次;

4.部长定期向主席团提交述职报告;

学习部:

1.了解学员对学校管理制度、设施、学习条件及教学等方面的要求、意见和建议,及时向教学部反映并协助解决;

2.定期组织学员参与文化与艺术比赛;

3.配合宣传部搞好宣传工作;

4.了解学员对学校教学模式等方面的要求、意见和建议,及时向教学部反映并协助解决;

5.负责记录学生会干部会议记录;

6.负责定期收集学员感言,学术问题并予以张贴,并在每月的15日和月末必须更新一次;

7.部长定期向主席团提交述职报告;学工处批准后生效。

文艺部:

1.负责文艺部工作计划的制定、检查、落实和工作总结

2.根据校园文化的总体要求及学生会的人力、财力、物力的实际情况,选择正确的文化娱乐活动的内容和形式;

3.发动和组织学生参加课余文娱活动,发现和培养文艺积极分子,充分发挥文艺骨干的作用;

4.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重大文艺活动的组织工作;

体育部:

1.负责体育部工作计划的制定、检查、落实和工作总结;

2.负责学生课余活动的规划和实施,通过组织活动提高同学们的身体素质;

3.了解同学们对体育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并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推动体育活动的发展,促进体育工作的正常开展;

4.与学校有关部门建立密切联系,组织学生开展各项体育活动,活跃校园生活;

6.运用多种形式和途径宣传体育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同学的体育观念,动员同学积极参加体育锻炼;

生活部:

1.负责生活部工作计划的制定、检查、落实和工作总结;

2.负责有关学生生活管理工作的规划和设施,并与后勤部门配合,解决同学们在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3.监督食堂工作并及时反映同学的意见和要求,提高学生伙食质量;

4.大力宣传倡导爱惜粮食,文明用膳的风气;

5.热情关心同学们的学习和生活,及时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配合有关部门为同学们解决生活中的困难;

6.运用社会舆论和法律武器,保护同学们的身心健康,维护他们的正当权益;

第三条会议制度

(一)、会议的分类和召开:

1.会议通常分为学生会全体干部会议(下称全体干部会议)和各部门内部会议(下称内部会议);

2.全体干部会议每两周召开一次,要求所有的学生会干部必须到会,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召开临时会议时,另行通知;

3.内部会议由各部部长自定时间召开,但每次召开前都必须有备案;

(二)、惩处:

1、无故旷会者连续超过两次者,主席团有权审批其干部资格。

2、会议期间,无故迟到、早退连续超过三次者,主席团有权审批其干部资格。

3、不服从上级干部安排连续超过两次者,主席团有权审批其干部资格。

4、凡是每学年连续超过两次被扣分者将无权评选“优秀学生会干部”、“优秀团员”等称号

5、长期无任何表现者,主席团有权劝其退出学生会组织;

6、未及时完成上级干部安排的任务者,主席团有权审批其干部资格。

7、执勤期间未佩戴工作证件者,予以警告。

第四条附则

1、学生会将定期进行“优秀干部”、“优秀部长”、“优秀集体”评选和表彰,并将优秀名单予以公布,加适当学分,以资鼓励;

2、学生会各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有关工作条例,并报学生会主席团,但不得与本章程冲突;

3、当本制度与学校相关制度有冲突时,以后者为准;

4、本章程即日实行,其解释权和修改权属学生会主席团所有。

中学学生会的管理规章制度(精选)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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