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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讲座进校园校领导讲话稿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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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讲座进校园活动,能进一步增强同学们的法制意识,以下是小编用心收集的法制讲座进校园校领导讲话稿六篇,在这里分享给大家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法制讲座进校园校领导讲话稿六篇

法制讲座进校园校领导讲话稿【篇一】

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大家下午好:

今天我们在此召开法制、安全教育讲座,邀请了派 来给我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与安全教育课,我觉得这是非常必要而且是非常重要的,这是我们急需上好而且必须上好的一堂课,我们受益匪浅。借此机会,让我们再一次用热烈的掌声感谢他们.当前,我国正逐步走向法治社会,各项法律法规正逐步建立健全,学法、知法、守法是每一个公民应该做到而且必须做到的一件大事。刚才,我们从讲座中已经清楚地认识到,守法与犯法其实只是一步之遥。 无知的人最可怕,无知才会妄为,无知才会导致悲剧,法制观念淡薄,好逸恶劳,贪图享受,以身试法,最终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据统计,当前国内14—25岁青少年在社会总人口中所占的比例为24.38%,而这一年龄段的青少年在在押犯中所占的比例却高达35.15%,这一数字令人怵目惊心,惶恐难安。目前,在我们同学们当中也有个别同学不好好珍惜美好的青少年时光,不珍惜难得的学习机会,不严格要求自己,存在着一些不良的行为。

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不以规矩,无以成方圆"。我们要实现心中的理想,就应该做遵纪守法的模范,将遵纪守法观念落实在行动上,从日常生活中的小事做起。在此,我希望全体同学们做到:

1、洁身自好,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中学生守则,追求健康高尚的生活,正视自己的不足,勇于改正自己的缺点,为自己的一生幸福奠定良好的基础。

2、学习懂得一些法律的基本知识,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获取法律知识的途径很多:可以学习专业的法律书籍,可以阅读报刊上的评案说法,可以收看电视的法治节目,也可以直接向法律专业人士咨询。只要你是个有心人,学习一点法律知识并不困难。

3、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学习掌握自护知识。初中生处在一个特殊的成长时期,阅历相对简单,社会经验不够丰富,鉴别是非的能力也较弱,比较容易受到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和社会不良行为的伤害,因此要具备防范犯罪的意识和能力。只有学会了自护,才能在犯罪侵害发生时,保持清醒的头脑,做到临危不惧,运用有效的防卫手段,敢于和善于与犯罪行为作斗争。

4、在家要听父母的教导,在学校要遵守校规校纪,不打架、不骂人、不抽烟、不喝酒、不进游戏厅等,不在外留宿、不接触毒品、不参与赌博、不看黄色书刊、不结伙偷窃打架、不做任何有损学校和个人声誉的事。

今天,我们还聆听了交通安全知识讲座,再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我想每一个人都不能也不应该忘记安全与生命是紧紧联系在一起的。关注安全就是关注生命,关注安全就是关注我们自己!我们说,安全是师生幸福生活的保证,安全是学校健康发展的前提。学校安全,往大处看,食品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校园人身安全那是要万无一失的,是不允许出现的,往小处看,学生在校的磕磕碰碰等等这些都是安全的范畴,都是我们要时时注意的,它在关乎我们的生命的同时,也同样关乎蟠龙初中的发展、关乎蟠龙初中的命运。

我希望师生牢固树立安全意识,提高安全防范水平,使安全意识深入心中,把安全作为学习、工作和生活的第一准则,都能学习和掌握一些必要的安全知识,了解一些在紧急状态下的急救、自救方法,我想,只要我们人人讲安全,人人重视安全工作,安全教育的警钟长鸣,我们的学校就一定能够兴旺发达、永葆平安!安全不是某个人的事,安全是我们每个人的事,同样,安全也不是某个时期的事、安全应该是每个时期的事,我们的目的就是要把安全教育活动引向深入,把安全工作贯穿我们工作的始终。

总之,我希望全校师生都能通过此次活动,提高认识,时时刻刻处处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好学生,珍惜时光,珍爱生命!

最后,让我们再次用热烈的掌声感谢前来参加此次活动的各级领导,感谢派出所秦汉所长和镇综治办吴承中主任对我校工作给予的大力支持!

在此,祝愿我们的校园,永远在祥和的氛围中繁花似锦! 祝愿我们每一个人永远平安、快乐!

法制讲座进校园校领导讲话稿【篇二】

尊敬的各位领导、老师们、同学们,大家下午好!

今天,我们学校组织这次法制知识宣传教育讲座,目的就是为了增强同学们的法制意识,接受法制教育,学会运用法律知识保护自己。并且,我们有幸请来了贵定县河东派出所、贵定县消防大队以及铁路派出所的领导,他们能从百忙之中亲临我校,我们倍感荣幸,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对他们的到来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学们,人生虽然很漫长,但关键之处只有一两步,一步走错,将贻误终生,所以,我们要走好脚下的每一步,从一点一滴做起,要在学习和生活中深刻体会“要成才先做人,要做人须守法”的道理,时刻铭记:一个人成长为栋梁之才都是点点滴滴积累而成的。让我们以此次法制、交通、消防教育宣传大会为契机,搞好法制知识的教育宣传工作,在各班营造“学法,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围。我们要牢记一条古训“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希望同学们从小事做起,从自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在家庭中做个好孩子,在学校里做个好学生,在社会上做个好公民。让法律意识永驻心中,用法律知识规范我们的言行,加大警校合作、警民共建的力度,让我们全体师生携起手来,为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而努力。 谢谢!

法制讲座进校园校领导讲话稿【篇三】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好!安全这个永恒的主题,今天我们再一次提起它,心里总是沉甸甸的。安全究竟是什么?安全就是爱护和保护人的生命不受损害。安全就是一种尊严,它既是对他人的尊重,也是对自己的尊重。有了安全,家庭才会有欢乐和温暖;生活中,拥有了安全,就有欢声笑语。但是据调查显示,我国中小学生因溺水、交通事故、食物中毒、建筑物倒塌等意外死亡的,平均每天有40多.

童年,不应该被这些血淋淋的数字所充斥!因此,1996年,国家教委等单位联合发出通知,决定建立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制度,并将每年3月的最后一个星期一作为“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今年是第14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里,让我们将更多的目光聚焦在我们自己的安全上吧。为此,要求每位同学时刻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同学们,在上学、回家路上,你是否遵守了交通规则。违反了交通规则,可能会给我们带来什么样的后果,你想过没有?可千万别存侥幸心理;我们中的个别同学,溺爱于进“营业性网吧”玩游戏,这不但把珍贵的时间和美好的青春浪费于游戏中,同时你注意到了“网吧”中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了吗?在这人员复杂,乌烟瘴气的环境中,各种传染病、消防隐患等不安全因素相当凸现,难道你熟视无睹吗?开学不久,我校一位同学路遇不法青年敲诈,如果是你,可曾想过如何保护自己?!在日常生活中,若与他人发生不愉快的事,要冷静清醒地思考该如何妥善处理,却不可一时冲动而斗殴。

作家柳青有这样一句名言:“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紧要处却常常只有几步。”同学们还没有走上社会,前面的道路还很长,一定要走好每一步,学会分析,学会辩别,学会拒绝,才能学会自我保护,否则一旦触犯法律,法律是无情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会造成“一失足成千古恨”的遗憾,后悔莫及。在新的学期里,大家要多学习一些系统的法律知识,逐步树立较强的法制观念,有效预防违法犯罪,树立守法的观念,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使个人生活和社会生活都能正常运行。俗话说“篱笆扎得紧,野狗钻不进。”

生命是美好的,童年是多彩的,要享受这一切必须以人身安全为前提。我们的安全不仅关乎我们自己,更关乎着我们的家人、朋友,甚至社会各界关注我们成长的人。

让这些无谓的“离去”少些再少些吧,让“安全的承诺”多些再多些吧!

谢谢大家!

法制讲座进校园校领导讲话稿【篇四】

老师们、同学们:

刚才我们学校的法制副校长冷有权警官给我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安全教育课,这堂课让我们懂得了要时刻注意安全,一举一动都要想到安全,要时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在这里我向大家提几点要求:

一、要注意活动安全。严禁攀沿各楼层护栏,不得在各楼层的楼梯或走廊追逐,奔跑,打闹,以防跌倒、摔伤;课间操、放学下楼梯、升旗集会解散时不要拥挤,推搡。同学间遇到矛盾时,一定要冷静理智,不要动手动脚,以免给自己和同学带来不良后果。

二、要注意饮食安全。同学们在购买袋装食品时,要看食品是不是变质腐烂有异味,如有问题不得食用;同时注意不要暴饮暴食。

三、要注意教室和寝室的安全。要求大家不要用手触摸插座、电线和灯管,发现电器损坏后不要擅自修理,应向老师和学校报告,请专人修理,严禁将管制刀具、打火机等带进寝室,寝室内严禁点蜡烛。严禁在寝室床铺上翻上爬下地打闹。

四、要注意交通安全。大家在往返学校路上要靠右行,要主动避让机动车辆,不在公路上来回穿梭玩耍。过马路时要先观察两边车辆情况。走读学生放学后要按学校的要求,结伴直接回家,不在路上停留或到他处玩耍。

五、要注意 防溺水,防泥石流安全,天热了不准私自下河洗澡,经过可能会发生泥石流滑坡的危险地带要选择安全路线绕道而行。

六、全体学生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培养乐观向上的品格,不吸烟、不喝酒、不打架骂人,不进入网吧及游戏厅。

老师们、同学们,我们每个人都是整个家庭的百分之百,是社会中的唯一,我们每个人的平安健康不仅是个体健康成长的需要,更是关系到个人家庭的幸福团圆,关系到学校的稳定和发展的大事。事关重大,责任重大,因此我们全体师生要从点滴小事做起,从一举一动做起,时刻牢记安全,严格遵守纪律,养成良好学习生活习惯,为共同营造一个优美和谐的学习环境,为共同创建一个平安和谐的玉华中学而不懈努力!

法制讲座进校园校领导讲话稿【篇五】

老师们、同学们:

今天我们在此召开“法制教育”讲座,邀请了乡党委、旗交警大队、司法所、派出所的几位领导来给我们上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我觉得这是非常必要而且是非常重要的,这是我们急需上好而且必须上好的一堂课。让法制走进校园,进一步增强同学们的法制意识,接受法制教育,自觉遵纪守法,学会利用法律进行自我保护,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合格学生,是我们面临的一个很迫切的任务。今天的法制教育意义深远,希望同学们一定要自觉遵守纪律,认真听讲。

同学们,开展法制教育,使广大学生在学法、懂法的基础上,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自觉维护法律尊严,这是实现法治国家的基础性工程。无论从“英才教育”意义上,还是从“普及教育”意义上,最富有实效的实现途径还是学校的法制教育,唯有学校法制教育才能持久而有效地担当起培养“法治英才”与“法治公民”这一历史使命。学校法制教育是教育青少年学生知法、守法,减少青少年犯罪的最有效途径。青少年犯罪是我国当前较为严重的社会问题之一,而且犯罪趋于低龄化,在校学生犯罪占青少年犯罪人数的比例大有增长之势,之所以会出现这种局面,有社会变革的原因,但更主要的一个因素就是各地学校多年来忽视甚至放弃法制教育的结果。

“加强法制重要的是要进行教育,根本问题是教育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小学、中学都要进行这个教育。”小平同志曾经的讲话指出了青少年犯罪的根本原因,指明了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的有效途径,也就是加强教育,尤其是学校法制教育。因此,只有加强学校法制教育,利用学校优势,根据青少年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有的放矢地施加法制影响,使青少年学生知法、懂法,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才能有效地扼制青少年犯罪

老师们,同学们,依法治校是一所学校得以稳定发展的重要保证。实行依法治校,健全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按章办事,就能在校园内形成讲求民主、积极参与学校管理、自觉维护校规校纪的良好氛围,这是一种强大的隐性课程,它能使置身于其中的全体学生在潜移默化当中,不知不觉地养成认真学法、自觉守法、善于用法、勇于护法的思想观念和行为习惯,从而使法制教育事半功倍,最终实现学校法制教育的培养目标。

我希望全校师生都能通过此次活动,提高认识,时时刻刻处处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好学生,珍惜时光,珍爱生命!

最后,让我们用热烈的掌声欢迎和感谢前来参加此次活动的各位领导,感谢他们对我校工作给予的大力支持!

在此,祝愿我们的校园,永远在祥和的氛围中繁花似锦!祝愿我们每一个人永远平安、快乐!

法制讲座进校园校领导讲话稿【篇六】

各位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很高兴与大家相聚在一起,谈法制教育。你们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你们肩负着建设祖国的责任和重托,你们的成材是国家兴旺发达的根本保证。作家路遥曾说过:“人生有好多十字路口,紧要处只有几步”,这句话很富有哲理。青少年正处于长身体、长知识、学做人的人生关键时期,追求独立却难以摆脱家庭依赖,张扬个性有时却显得叛逆,乐于助人但又常常显得缺乏责任心,辨别是非观念非常差,自控能力弱,稍有不慎,就可能误入攻途。特别是我们现在所处的是一个信息爆炸的时代,同学们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接收到各种新鲜的事物,其中有健康的,也有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你们是否能分辨得清楚?你们是否想过你们日常的一言一行都必须受到法律约束?

法律是至高无上的,是不可侵犯的,谁违犯了法律就必定受到法律的惩罚。今天我们就来共同探讨一下未成年人犯罪的话题。

什么行为是犯罪的行为呢?要远离犯罪,这是同学们首先要弄清楚的问题。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完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秋序和经济秋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犯罪具有三个方面的基本特征:

(一)犯罪是一种危害社会的行为,即犯罪具有社会危害性

(二)犯罪是一种触犯刑律的行为,即犯罪具有刑事违法性

(三)犯罪是一种应当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即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 今天在坐的同学应该都已年满十四周岁了吧?(有没有没满的举下手,哎, 看到了,这位同学,我应该称呼你为儿童,呵呵)。按照中国法律规定,未满十四周岁即为儿童,十八周岁以下统称为未成年人。《刑法》第17条第1款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意思就是凡年满十六周岁的人,实施了刑法规定的任何一种的犯罪行为,都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样规定是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的,在我国,已满十六周岁的人,因体力、智力已相当发展,并有一定社会知识,已具有分辩是非善恶的能力,因此,应当要求他们对自己的一切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

那同学们会说我们还没有十六岁呢,呵呵,先别偷笑,《刑法》第17条第2款又规定了:“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样规定,是充分考虑了他们的智力发展情况,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一般已具有事实上的识别能力,但由于年龄尚小,智力发育尚不够完善,缺乏社会知识,还不具有完全识别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因此,负刑事责任的范围应当受刑事责任能力的限制,不能要求对一切犯罪都负刑事责任,只有犯以上规定的八种犯罪,才负刑事责任。由此可见,法律时未成年人加以保护的同时,也给予了一定的惩罚。即使是对不满十四岁触犯刑法的孩子,国家法律还是有惩罚的措施的,比如作治安处罚、送劳动教养、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等等。

弄清楚了未成年人犯罪的概念和刑事责任,我们再来了解一下目前未成年人犯罪的几个数据,一是据青少年犯罪研究会资料显示,近几年来,青少年犯罪总数已占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70%,而十五、六岁以下孩子犯罪总数又占青少年犯罪总数的70%,二是和2000年相比,未成年人犯罪年龄平均下降了2岁。同学们啊,这不是危言耸听,这是真真确确摆在面前的事实!这是各位同学必须正视长鸣的警钟!有关专家根据犯罪分类情况进行排列,排在前5位的少年犯罪依次是抢劫、盗窃、故意伤害、强奸和寻衅滋事,下面结合具体案例探析下未成年人犯罪的几大因素:

第一个重要因素是互联网。报告显示,许多青少年犯罪都和互联网有关系,网络游戏、网络交往等已经成为诱发青少年犯罪的一个陷阱。网络的高度发达成为信息社会的重要标志,网络在为全社会带来巨大利益的同时,网络游戏、网络交往等也成了诱发青少年犯罪的一个陷阱。被告人刘某年仅15周岁,在一次偶然的情况下进网吧玩了一下,觉得挺好玩,以后就经常到网吧玩,之后一直沉迷于玩网吧和游戏机,但父母给钱,怎么办呢,他想到了向同学下手敲钱,一天,他要同学方某给他钱,并威胁方某说,你以前跟别人打过架,被打的人叫我来拿医药费,自己认识许多社会上的人,不给钱就叫人来打死你,方某很怕,将自己身上仅有的五元钱给了刘某,以后刘某陆续向方某要了三次,共计六十余元,其中有一次,刘某逼方某带他到方某父亲那骗借了三十元,最后一次,被告人刘某逼方某拿五十元,方某不给,刘某便将方某带到一偏僻地方,用玻璃刮方某手掌,用烟头烫方某,并要求方某第二天中午把钱交到刘某手中,在这种情况下,方某才将这件事告诉其父亲,方某父亲马上到公安机关报案,并配合公安人员将被告人刘某抓获归案,刘某在接受审判时说道:“我以为只是敲点同学的钱好玩,不知道会有这么严重的后果”,刘某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不到18岁的李某是一名中专生,平时最大的爱好就是上网聊天。时髦的网名,帅气的外表让他在网上很受青睐。后来,在与一名女网友见面时,难以自制的李某把女孩强奸了,他因此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

第二个因素是交友不慎。俗话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青少年如果在选择朋友上不谨慎,很容易被坏人拖入犯罪的泥沼。杜某十四岁,成绩一直很好,暑假里在与同学玩时认识了在社会上混的李某等一伙人,他见李比自己才大两岁,却比自己潇洒得多,经常出入网吧、游戏室等地方玩,他很羡慕李某,于是天天跟着李玩,但是出去玩必须要有钱,李某口袋中的钱很快就用完了,

李某就对杜说:“我们现在没钱玩了,要玩就必须搞钱”,他们一合计,杜某决定到一个他认为有钱的同学家去抢钱,杜某带着李某等三人趁同学的父母上班、同学一人在家之时闯入同学家实施抢劫,同时还将该同学打成重伤。公安机关很快就破了案,将李某和杜某等人抓获归案。到了9月1号,杜某坐在牢房里悔恨交加,他痛哭道:“今天是开学的日子,我多么想背着书包去上学呀,当时我只是想到好玩,我没想到我的行为是犯法的,我后悔呀。”但是法律是无情的,谁触犯了它就要受到处罚。

第三个因素是生活上的盲目攀比。社会上的攀比之风不可避免地对青少年产生了影响。家庭富裕的孩子与家境稍差的孩子在穿着、消费等方面的差异使一些青少年的虚荣心受到了伤害,往往在得不到满足时,就会引发犯罪。这类案件约占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12%左右。某中学生小强看到其他同学脚上的耐克鞋时,心生羡慕和嫉妒,但家里没钱满足他的要求,于是小强就伙同几名同学采取拦路抢劫的办法强行与穿名牌鞋的同学换穿鞋。在实施多起抢劫后,小强因使用暴力当场抢夺财物,最后以抢劫罪被判处两年有期徒刑。 再一个重要因素是缺乏管教。在青少年犯罪案件中,有这样一群人,他们很小就离开家庭离开父母,离开学校,在社会上流浪,得不到应有的关爱和教育,为了生存他们集聚到一起,对法律的无知和对社会的仇视让他们中的很多人沦为社会的罪人。父母双亡的小庆很小就一个人生活,虽然有个姑姑但也难给他更多的关爱。长期的没人管教使孙庆沾染了很多不良习气,打架斗殴,偷鸡摸狗,成了村里人眼中的混混。16岁时,孙庆因犯抢劫罪被判了3年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由于没有家长的管教,孙庆再次伙同他人抢劫出租车,杀死3名出租车司机,最后被判处死刑,结束了

短暂的一生。在一个法院审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有近三成的案件中的被告人都曾是或是正在流浪的孩子。长期在外流浪的占到10%左右,长期没有家庭的管教和家人的关爱使他们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混淆了是非善恶标准,也就不可避免地走上歧途,成为社会的罪人。

还有一个因素是黄色诱惑。因黄色诱惑而导致犯罪的比率约占未成年犯罪案件的4%左右,对于刚刚发育成熟或还在发育阶段的青少年来说,黄色诱惑像毒品一样正在侵蚀他们。一些低俗、淫秽的东西对青少年有很强的诱惑力,往往会从好奇发展成尝试,最后引发犯罪。16岁的中学生小雨在与几名同学在家里看录像时,偶然看到了其父亲看完后没有收起的一盘黄色录像带,电视屏幕上让人心跳的画面让小雨感到了好奇和刺激。在偷偷多次观看后,小雨等几名中学生再也控制不住心中的欲望,决定找人尝试。他们把一名女同学骗到小雨家对其进行了轮奸。最后小雨等人被判处4年至7年有期徒刑。其他容易诱使未成年人走入歧途、失足犯罪的陷阱还包括沾染赌博等恶习、过早陷进情感纠葛、对影视文学作品以及网络游戏有关凶杀暴力描写的模仿、家长骄纵溺爱、粗暴管教以及监管失控等。

所谓知已知彼,了解了以上未成年人犯罪的几大诱因,我们就能防患于未然,加强犯罪的自我防范,远离失足的陷阱,健康快乐地度过青少年时期。所谓犯罪的自我防范是指个人为减少被害的可能,进行自我保护而采取的各种措施和方法,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40条的规定,未成年人犯罪的自我防范意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指未成年人通过加强文化修养和法律知识,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另一方面是指未成年人在受到犯罪侵害后应通过法律途径,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具体来讲,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一)要增强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二)未成年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规范。

(三)树立自尊、自立、自强的意识

(四)未成年人加强道德教育,丰富社会生活经验,增强自觉抵制外界不良诱因的能力,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我们要有加强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治安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治安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1、不良行为是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前兆

夜不归宿往往使孩子处于危险境地

案例1:因为和大声斥责自己的父母争论了几句,16岁的小朱一气之下,闷头冲出家门,整晚没回家。一周后,警察找上门来,小朱在夜不归宿的那天抢劫了6名学生。原来,小朱离家出走之后在网吧里通宵上网,但又没有钱,于是他就把手伸向了同学。

分析:据调查,绝大多数犯罪行为是利用夜晚的时间完成的。未成年人身心发育尚不成熟,缺乏生活经验和辨别是非的能力,擅自外出并夜不归宿,一旦发生问题,很容易受到外界的侵害。

2、旷课是孩子走下坡路的信号

案例2:16岁的小兴,自打接触网络游戏CS后,就着了迷,他对学习逐渐的失去了兴趣,经常和朋友出入网吧,慢慢的发展到旷课逃学。小兴因为上网缺钱,从家里拿了水果刀去打劫了一名女中学生身上的20元零花钱,结果被法庭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缓行执行。

分析:旷课是学生走向危险的一个信号, 脱离了学校教育和规章制度的约束,从而直接影响学习,而且容易受到社区不良环境的感染,滋生不良的品德。

3、酗酒是未成年人犯罪的促发因素

2008年3月深圳龙岗中专学生曹子龙,19岁,事发当天曹子龙说过生日,下午放学后,便喊8名同学去餐馆庆祝生日聚餐喝酒,9人在喝了10瓶啤酒和2瓶白酒后,曹子龙当场身亡,另有两名同学昏迷。

案例4:两少年酒后群殴伤人获刑:07年2月22日,张某(16岁)、张某某和另外10个儿时的伙伴在一块喝酒,酒后张某想的刘宁曾经欺负过自己,在酒精的作用下,张某等12人来找到刘平,对刘宁进行殴打,造成刘宁轻微伤,这几人均被进行处罚。

分析:中小学生应该集中精力学习,但少数学生模仿大人在聚会时开怀痛饮。中小学生正处于成长发育阶段,饮酒对身体的损伤,严重会造成死亡;同时,酒精是一种麻醉剂,影响中枢神经系统,导致自控能力下降,使人容易做出一些过激事情来,所以青少年千万不能喝酒。

5、 交友不良容易走邪路

案例5:15岁的魏明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刑,是交友不慎导致他走上了邪路。据魏明自述,他在同学的生日宴会上认识了出手大方的王大哥,王大哥经常请他去餐馆吃喝,带他去电子游戏厅玩游戏机。工作繁忙的父母没时间陪她,王大哥成了魏明的好朋友和崇拜偶像。一天,王大哥突然对魏明说:“有一个小子总跟我过不去,我不便出面,你替我教训教训他,反正他也不认识你。”被王大哥这么一蛊惑,原本老实听话的魏明手拿木棒,朝那个人的头上猛击一棒,导致其头部受了重伤。

案例6: 哥们儿义气害了他

曲哲是个不错学生,由于和社会上不三不四的人混在一起,并学会了抽烟、喝酒,学习成绩直线下降。 “铁哥们”陈风找到了他,提起自己与方欣发生矛盾,要求曲哲帮他出口恶气,曲哲为了哥们义气便答应帮忙。第二天,他们约好时间,把方欣骗到无人处,陈风与其扭打起来。曲哲吓得茫然不知所措,像一个木头人一样一动不动。此时陈风瞪着发红的眼睛,气急败坏地冲他喊:“哥们儿快点”,曲哲身不由己地跑了过去,不顾方欣苦苦哀求,残忍的将其杀害了。一个无辜生命就这样惨死在他们的手中……

分析:近朱者赤,近墨者黑,青少年时期,一定要慎择友,择良友。面对朋友的要求,必须保持头脑清醒,以法律和道德为标尺进行衡量,三思而后行,不可随意迁就,否则会铸成大错。青少年要树立法制观念,增强法律意识,提高自我的预防犯罪能力,时刻珍惜现在所拥有的幸福、自由、快乐。

6、学坏常从抽烟开始

“阿姨,求您一件事,能不能给我一支烟抽。”几乎每次提审少年犯,尚秀云法官都能听到这样的话。据海淀法院的调查,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绝大多数都是一些不良行为,其中吸烟是诱发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信号。

分析:这是因为,吸烟不仅对未成年人身体产生危害,更重要的是能够“心理上瘾”。甚至在某些时候成为区别正常学生的标记,这样的标记很容易引起不法之徒的注意, 从而容易被社会上的不法分子利用,进行违法犯罪。

我今天就具体讲一下如何预防青少年犯罪。

同学们你们知道什么是"十戒"呢?第一是戒"贪"、第二是戒"奢"、第三是戒"骄"、第四是戒"假"、第五是戒"黄"、第六是戒"毒"、第七是戒"赌"、第八是戒"惰"、第九是戒"散"、第十是戒"妒"。这十种需要"戒"的,都是同学们容易沾染的不良习惯、不好的性格,或不健康的东西,这些不良习惯、性格或不健康的东西如果让它在你身上滋长、蔓延,或不能有效地远离它,那么就会从"量变"到"质变",最终就可能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成为人民所唾骂的阶下囚。人们常说"科学与谬误只有一步之遥",违法犯罪与否我认为也只是一念之差,两者之间并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但是同学们应该明白,这个犯罪之"念"的产生并不是偶然的,而是有它多方面、多层次的原因,之间有着必然的联系。只要同学们加强自身的修养,理解并确实做到"十戒",时刻预防犯罪之"念"的产生,自然就能够预防犯罪。

法制讲座进校园校领导讲话稿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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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学校安全教育讲演稿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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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学校安全教育讲演稿【五篇】
    学校安全教育讲演稿【五篇】

    领导讲话是领导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要想充分发挥领导讲话的作用,必须首先使讲话能够吸引人,让人坐得住、听得进、信得过,能够引起听众的共鸣。下面是小编仔细汇总的学校安全教育讲演稿【五篇】,有这方面需求的朋友,欢迎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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