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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服务方保密协议范本四篇

时间: 10091字

单位服务方保密协议范本四篇

单位服务方保密协议范本【篇一】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鉴于:

1、乙方已经或将参与到项目(下称本项目)之中;

2、乙方已经或将获得甲方及本项目的相关保密信息。

为明确乙方保密义务,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受侵犯,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保密信息的范围

1、保密信息是指由甲方通过文字、电子、数字方式或其它任何方式向乙方提供的各类信息。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1)数据库所有的数据;

(2)客户或潜在客户的身份及其他相关信息、客户联系方式和客户销售策略等;

(3)市场研究结果,市场渗透资料,及其他市场信息;

(4)销售和市场计划、规划及策略;

(5)销售额、成本和其他财务数据;

(6)经营秘密、技术秘密、设计及专有的经营和技术信息,与本协议所涉及产品及其程序设计、源码等有关的方法、经验、程序、步骤;

(7)产品、零件及服务的供应源;

(8)任何其他秘密工艺、配方或方法;

(9)本项目进行中形成的技术、产权、软件成果、研究思路在对外公布之前。

2、无论甲方在提供信息时是否标明“保密”,乙方均应按保密信息对待,除非甲方明确说明不属于保密信息。

3、本协议同样适用于本协议签订之前甲方已经向乙方提供的保密信息。

4、特别强调的是,下列信息属于保密信息:

 

5、保密信息不包括以下信息:甲方已经公布于众的资料。

第二条保密信息的使用

1、乙方应使所有保密信息得到最严格的保密,除双方明确约定在项目中需要使用以外,不得使用该等保密信息。

2、除非事先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否则乙方不得复制、出版或向第三方披露任何保密信息。

3、如果具有司法管辖权的法庭或政府主管部门要求乙方披露保密信息,乙方应事先通知甲方,使甲方能够查验需要披露的保密信息。

4、保密义务的特别要求:

 

第三条文件退还

1、如本项目解除或终止合作,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完成归还或销毁措施。具体包括:向甲方退还全部保密信息及其全部副本(不论其是否是在计算机磁盘、光盘读取器、光盘、硬盘或软件中或在纸张载体上存储、保存或记录的);如果乙方退还上述保密信息及其全部副本为不可行,则该乙方应将其销毁,或者从计算机或其他电子系统中将其删除或抹掉。以下统称“归还或销毁措施”。

2、在双方的服务(或合作)解除或终止之前,甲方亦有权要求乙方采取归还或销毁措施,乙方应予配合。

第四条保密信息的所有权

本协议的任何规定均不得被视为向乙方授予任何保密信息的任何专有权、转让权或所有权。

第五条违约责任

乙方如果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义务,应同时向甲方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万元];

2、赔偿甲方因上述违约而导致的全部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调查费、公证费、诉讼或仲裁费等费用支出。

第六条其他约定

1、本协议在双方的项目解除或终止后仍然有效。

2、本协议的签订与履行不代表甲乙双方建立劳动关系、劳务关系、劳务派遣关系或类似关系。

乙方系由甲方提供外包(或合作)服务方派驻到本项目中,乙方属于外包(合作)服务方员工。

3、本协议在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

本协议签订于: 年 月 日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单位服务方保密协议范本【篇二】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上述各方经平等自愿协商,签订本协议以共同遵守。

乙方因参与甲方软件开发的有关工作,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为了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订立本保密协议。

第一条 保密的内容和范围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的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技术信息:包括技术方案、设计要求、服务内容、实现方法、运作流程、技术指标、软件系统、数据库、运行环境、作业平台、测试结果、测试数据、图纸、样本、模型、使用手册、技术文档、涉及技术秘密的业务函电等等;产品信息:包括产品的图片、文字、音视频、素材资料、用户资料等等;

2、经营信息:包括客户名称、客户地址及联系方式、需求信息、营销计划、市场推广计划、商业拓展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进货渠道、产销策略、商务谈判价格及方案、项目组人员构成、费用预算、利润情况及不公开的财务资料等等;

3、其他事项:甲方依照法律规定(如通过与项目对方当事人缔约)和有关协议(如技术合同等)的约定要求乙方承担保密义务的其他事项。

第二条 乙方的保密义务

对第一条所称的该项目商业秘密,乙方承担以下保密义务:

1、主动采取加密措施对上述所列及之商业秘密进行保护,防止不承担同等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者知悉及使用;

2、不得刺探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包括利用计算机进行检索、浏览、复制等)获取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

3、未经甲方的事先书面批准,乙方承诺不得直接或间接以任何形式或任何方式把保密信息和/或其中的任何部分,披露、透露给任何第三方或者公开(仅可向有知悉必要的乙方内部人员披露,同时仅为本合作项目所需使用)。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上述保密信息,不得复制、泄漏或遗失。如有违反,乙方将承担因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乙方亦不得依据甲方提供的任何保密信息,就任何问题,向任何第三方作出任何建议。

4、不得允许(包括出借、赠与、出租、转让等行为)或协助不承担同等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

5、乙方承诺如向其职员透露或使其接触从甲方获取的保密信息和/或其中的任何部分,这些职员应是项目组成员、项目管理人员、项目成果直接应用人员或者领导人员,且乙方在透露或使其接触前已经从该职员获得了必要的且不低于本承诺要求的保密和不透露的承诺。

6、不论因何种原因终止参与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工作后,都不得利用该项目之商业秘密为其他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包括自办企业)服务;

7、承认并同意,甲方向乙方披露本协议所列保密信息及其载体之举不构成甲方向乙方转让、授予任何非基于为提供本项目项下技术服务之目的的使用权、特许权或其他任何权利。甲方向乙方披露本协议所列信息不构成甲方授予乙方享有甲方对其商标、专利或技术秘密拥有的权益,亦不构成向乙方转让或授予第三方许可给甲方的商标、专利或技术秘密等有关权益。乙方获悉甲方保密信息时,亦不得被认为或被解释为取得甲方对保密信息所享有的权利(乙方依法取得的除外);

8、如发现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被泄露或者自己过失泄露秘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公司报告。

第三条 保密期限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的保密义务自本协议签订时开始,到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合法公开时止。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乙方如果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义务,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X万元],并赔偿甲方因上述违约而导致的全部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调查费、公证费、诉讼或仲裁费等费用支出。

第五条 争议的解决办法

1、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或者共同委托双方信任的第三方调解。协商不成的,应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协议一式二份,协议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协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经各方签署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本协议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单位服务方保密协议范本【篇三】

被通知人:

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

鉴于:

1、您即将从公司(下称公司)离职;

2、根据您与公司的协议、公司制度以及法律法规,您对公司的保密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公司特此通知:

第一条您对公司、或者虽属于公司客户等第三方但公司负有保密义务的一切保密信息均应予以严格保密。

第二条保密期限:在职期间及离职后,直至公司取消保密义务时止。

第三条“保密信息”是指您在公司工作期间接触到的公司、公司客户及公司关联客户的任何形式的秘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1、任何公司、公司客户及公司关联客户不欲公开的观点、发现、发明、公式、程序、计划、图表、模型、参数、数据、标准、商业秘密、专有技术以及任何知识产权等;

2、公司、公司客户及公司关联客户制作或拥有的任何形式的报告、访谈记录、数据、信件、电子邮件、报表、模型以及其他文件的原件或副件;

3、公司、公司客户及公司关联客户的技术资料或秘密、经营情况、经营策略及经营信息、客户信息、客户经营状况等;

4、公司内外部项目的项目建议书、项目计划、报价、合同、项目研究方法和工具、培训资料和工具以及项目成果等;

5、公司内部不欲公开或未经公开的公司制度、文件、决议、消息和公司运营情况等;

6、任何公司、公司客户及公司关联客户不欲公开的关于财务、成本、利润、市场、销售、合同、采购等渠道、客户、经销商信息等。

7、公司的客户或潜在客户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其身份及其他相关信息、客户联系方式和客户销售策略等;

8、其它:

9、如果您对是否属于保密信息存在争议或不太明确,可向公司相关负责人员咨询,在得到明确否认之前,应按保密信息处理。

第四条特别提示

下列行为均属于违反保密义务:

1、您不得劝诱及参与招聘公司其它员工到公司的竞争单位工作。

2、离职后,您不得(包括不得自行及不得通过所在单位)与原公司客户进行与公司存在竞争的业务或交易;如原公司客户联系乙方,则您应将该信息告知公司或要求原公司客户与公司联系。

第五条补充

公司联系人:

联系方式:

特此通知。

公司

年月 日

单位服务方保密协议范本【篇四】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员工): 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

就保密与竞业限制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第一部分 保密

第一条 保密内容及范围

1、乙方同意对甲方.或者虽属于甲方客户(含意向客户)等第三方但甲方负有保密义务的一切保密信息在保密期内予以严格保密。

2、本协议中的“保密信息”是指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接触到的甲方.甲方客户及甲方关联客户的任何形式的秘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1)任何甲方.甲方客户及甲方关联客户不欲公开的观点.发现.发明.公式.程序.计划.图表.模型.参数.数据.标准.商业秘密.专有技术以及任何知识产权等;

(2)甲方.甲方客户及甲方关联客户制作或拥有的任何形式的报告.访谈记录.数据.信件.电子邮件.报表.模型以及其他文件的原件或副件;

(3)甲方.甲方客户及甲方关联客户的技术资料或秘密.经营情况.经营策略及经营信息.客户信息.客户经营状况等;

(4)甲方内外部项目的项目建议书.项目计划.报价.合同.项目研究方法和工具.培训资料和工具以及项目成果等;

(5)甲方内部不欲公开或未经公开的公司制度.文件.决议.消息和公司运营情况等;

(6)任何甲方.甲方客户及甲方关联客户不欲公开的关于财务.成本.利润.市场.销售.合同d.采购等渠道.客户.经销商信息等。

(7)甲方的客户或潜在客户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其身份及其他相关信息.客户联系方式和客户销售策略等;

(8)下列信息亦属于甲方的重要保密信息:

 

3、乙方承认,上述“保密信息”均为甲方的保密信息。本协议不仅适用于乙方在本协议签订之后接触的保密信息,也适用于乙方在本协议生效日期前接触的所有保密信息。

4、乙方确认,如果对是否属于保密信息存在争议或不太明确,则乙方应按保密信息进行处理,除非得到甲方或乙方上级的明确否认。

第二条 乙方的保密义务

1、乙方同意为甲方公司利益尽最佳努力,在提供服务或双方合作期间不组织.参加或计划组织.参加任何竞争企业.或从事任何不正当使用甲方商业秘密的行为。

2、乙方在为甲方提供服务或双方合作期间,应严格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服务内容相应的保密职责;若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保密信息。

3、甲方或乙方上级在职权范围内就保密事宜对乙方提出的要求与指示,乙方应予执行,并作为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的一部分。

4、乙方同意对保密信息予以严格保密,承担的保密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乙方因某一项目而从甲方.甲方客户或甲方关联客户处获得的保密信息,乙方承诺只在进行该项目或与该项目紧密相关的项目研究时使用,绝不为与该项目无关的目的使用该保密信息;

(2)乙方应对甲方.甲方客户或甲方关联客户交到自己手中的保密信息予以妥善保存,不得泄漏或遗失,在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不得私自保留或复制.记录;

(3)非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或向任何第三方(任何第三方,包括除甲方该项目组人员以外的任何机构和人员)披露或透露保密信息;亦不得依据保密信息,就任何问题,向任何第三方做出任何建议;

(4)当甲方.甲方客户或甲方关联客户要求乙方交回保密信息时(无论出于何种理由),乙方应立即将保密信息(及保密信息的载体.复制品等)完整交回;

(5)根据甲方的要求,如实向甲方提供保密信息的使用记录;

(6)乙方在离职时或任何时候甲方提出要求时,须将一切保密信息(及保密信息的载体.复制品等)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交还甲方;

(7)乙方在离职后,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以及以上各项保密义务,不得以任何方式利用.传播.披露所掌握或知悉的保密信息,不得利用所掌握或知悉的保密信息从事损害甲方利益或可能对甲方利益造成不利影响的活动,包括向乙方之后任职单位披露或使用保密信息.为乙方自营企业利益使用保密信息等。

(8)无论在职期间或离职后,乙方均不得劝诱及参与招聘甲方其它员工到甲方的竞争单位工作。

5、在职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与甲方客户有私下交易或金钱往来。

6、保密信息的保密期是指:乙方在职或离职后,甲方.甲方客户或甲方关联客户对外公布保密信息,或者保密信息为公众所知之前的任何时间。

7、特别是,下列任何一行为均属于违反保密义务之列:

离职后,乙方不得(包括不得自行及不得通过乙方所在单位)与原甲方客户进行与甲方存在竞争的业务或交易;如原甲方客户联系乙方,则乙方应将该信息告知甲方或要求原甲方客户与甲方联系。

第二部分 竞业限制

第三条 定义

1、竞业限制或竞业禁止:指用人单位有条件的要求劳动者不能直接或间接从事竞业行为,具体以本合同约定为准。

2、甲方公司:包括甲方及其所有分支机构、子公司、办事处和关联单位。

3、任职期间:是指乙方与甲方正式签订劳动合同或形成事实劳动合同关系之日开始到双方劳动关系结束(或消灭)为止的期间。如乙方到达退休年龄之后继续为甲方所聘用,则任职期间包括聘用期间,至聘用关系终止之日截止。

4、个人或组织:包括任何个人、公司、企业、合伙、协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组织,即各类形式的个人或组织。

5、竞争性单位:指与甲方公司生产、经营、从事类似产品或提供类似服务的或对甲方公司业务构成现实或潜在竞争的个人或组织,包括但不限于:

(1)从事下列业务的个人或组织:

(2)下列公司或与下列公司经营范围存在重合的组织或个人:

 

 

(3)为上述竞争性单位提供支持,例如提供专业咨 询或顾问服务的个人或组织。

(4)上述个人或组织的关联企业及机构。

上述竞争性单位所经营的业务即为竞争性业务。

(5)竞业行为:自己或与其它个人或组织合作,直接或间接的从事竞争性业务;或为竞争性单位提供服务或劳务,包括但不限于担任竞争性单位的合伙人、董事、监事、股东、管理人员或一般职员、代理人、顾问等。

上述行为之一即为竞业行为;此外本协议可另外对竞业行为作出补充。

第四条 在职期间的竞业限制

1、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不得从事竞业行为。

2、除本协议中约定的竞业行为以外,在职期间的下列行为将视为乙方从事竞业行为:

从竞争性单位处直接或间接获得好处,包括但不限于财产性利益、旅游、消费、宴请、报销。

3、在职期间的竞业限制义务的履行,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额外补偿。

第五条 离职后的竞业限制

1、离职后的竞业限制期间内,乙方不得从事竞业行为。

2、离职后竞业限制期间:自乙方离职之日起[ 两 ] 年。但是,甲方仍可通过下列方式之一缩短竞业限制期间:

(1)离职之日前(含当日),甲方书面通知乙方缩短竞业限制期间,或者取消竞业限制义务;

(2)离职后竞业限制期间内,甲方至少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终止竞业限制义务。

如有多次通知,则以最近的一次通知为准。

竞业限制义务到期或终止后甲方无需再支付竞业限制补偿。

双方同意:甲方无需支付提前终止竞业限制义务的额外补偿。

3、竞业限制补偿:每月竞业限制补偿金标准为乙方离职前12个月内的月平均工资的【30%】。

(1)计算月平均工资时,以乙方工资卡或乙方实际收到的货币性质的工资收入为准。与股权激励相关的分红、期权、股权等不计算在内。

(2)发放时间:按月发放,下月底之前发放上月补偿金,如为非整月,则可以与下个月的补偿金一并发放;非整月的补偿金按天折算。例如乙方于2月15日离职,则甲方可以4月底前支付2、3月的补偿金。

(3)如发放时间有逾期,但逾期不超过3个月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足发放,但不得以此为由要求解除本协议或拒绝履行竞业限制义务。

(4)发放方式:甲方向乙方领取工资的银行卡(或双方书面确认的其它帐户)内支付。如因任何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储蓄卡被注销、银行系统故障等原因)未支付成功,不视为逾期未支付,乙方不得以此为由主张不再履行竞业限制义务。此时乙方可以到甲方处现金领取竞业限制补偿金,或书面确认乙方名下的其它收款帐户之后甲方再行发放。

4、在竞业限制期间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时,视为乙方从事竞业行为及违反竞业限制义务:

(1)从竞争性单位处领取任何报酬(包括但不限于以薪酬、报酬、劳务费用、分红等任何名义),或获得旅游、实物、购物卡、消费卡、报销等好处;

(2)在竞争性单位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

(3)乙方近亲属从竞争性单位处领取任何报酬(包括但不限于以薪酬、报酬、劳务费用、分红、报销等任何名义)或获得旅游、实物、购物卡、消费卡、报销等好处,而乙方不能提供合理说明的;

(4)乙方不能按本协议约定向甲方说明当下工作情况或所说明情况与实际情况不符的。

(5)其它违反竞业限制义务的情形的。

5、特别要求:如甲方提出要求,则乙方应在一周内通过电子邮件或其它书面形式向甲方说明当下的工作单位与工作情况。

6、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均不影响本协议约定的竞业限制义务的履行。

7、特别说明: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可通知乙方暂停支付竞业限制补偿:

(1)乙方从事竞业行为时;

(2)乙方未按本协议要求说明当下工作情况时;

(3)甲方有证据证明乙方有违反竞业限制义务的情形时;

此种情形下,乙方仍应履行竞业限制义务。在上述情形消失或乙方证明并未违反竞业限制义务后,甲方应在一个月内补发竞业限制补偿。

8、乙方指定收款账户(如未指定,则以乙方原领取工资的银行卡为准):

 

第三部分 违约责任及其它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在职期间,如有竞业行为或违反保密义务的行为,均视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与劳动纪律。甲方有权同时要求乙方承担下列责任:

(1)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任何补偿;

(2)乙方从事竞业行为或违反保密义务行为所获利益应归甲方所有;

(3)赔偿竞业行为或违反保密义务行为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4)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乙方当时12个月内月平均工资的【 二十 】倍。

乙方离职后违反保密义务的,同样按上述标准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离职后,未履行双方约定的竞业限制义务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标准为:双方约定的竞业限制补偿金月标准*双方约定的离职后竞业限制期间的月份数*【五倍】。同时,乙方应将甲方在离职后支付的竞业限制补偿金全部返还给甲方。

如甲方要求乙方改正违反竞业限制的行为,而乙方收到甲方通知后在一个月内仍未改正的,继续从事竞业行为的,则甲方有权再次要求乙方按上款约定承担违约金。

3、如果乙方侵犯甲方客户及甲方关联客户相关的保密信息或知识产权,甲方有权代表甲方客户及甲方关联客户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4、乙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损失。甲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直接或间接的利润损失、商誉损失、业务机会损失及为制止违约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律师费、诉讼费、调查费用、公证费用等)。

5、本协议约定的违约责任是同时并列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同时,甲方向乙方主张其中的部分违约责任的,不视为甲方放弃追究其它违约责任的权利。

6、根据本协议,乙方应作出赔偿的,赔偿可以从乙方的服务报酬或劳动报酬中扣除。

第七条 通知

1、在职期间,就本协议相关事宜,甲方可通过在劳动合同或其它文件乙方提供的地址进行送达。

2、离职后,甲方可通过下列方式之一向乙方进行通知或送达:

乙方电子邮箱:

通信地址:

手机短信。手机号为:

无论乙方是否实际查阅或拒收,甲方通过上述方式之一向乙方发出通知时,即视为乙方已经查阅。

3、甲方的送达地址为:甲方办公场所。

第八条 其它

1、双方同意,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纠纷,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劳动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甲乙双方建立的关系性质(劳动关系、劳务关系、劳务派遣关系、聘用关系等)以双方签署的其它协议为准,但无论何种关系性质,本协议一经签署,即发生法律效力。

3、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4、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开始生效。

以下无正文

签署日期: [ ]年[ ]月[ ]日

甲方(签章):

乙方确认:

已认真阅读了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包括其中的违约责任约定,同意遵守本协议约定。

乙方(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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