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拆的行政复议申请书范文(通用)六篇
在经济飞速发展、人们往来越来越密切的今天,各种申请书频频出现,申请书是承载我们愿望和请求的专用书信。一起来参考申请书是怎么写的吧,以下是知了否小编用心汇总的强拆的行政复议申请书范文(通用)六篇,欢迎大家阅读参考,希望可以满足您的需要。
强拆的行政复议申请书范文(通用)【篇一】
申请人:四川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住址:成都市XX街XX广场XX楼
法定代表人:XX职务董事长
被申请人:XX县房产管理局
地址:成都市XX县XX街
法定代表人:
申请人对被申请人拒不提供房屋权属登记记载信息查询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现提起行政复议。
复议请求:
责令XX县房产管局限期内提供房屋权属登记记载信息查询的具体行政行为。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委托了四川高扬律师事务所代为催收“XX绿地”部分业主拖欠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等相关事务,但是在完成相关事务中需查询部分欠费业主的房屋权属登记记载信息。四川高扬律师事务所于20XX年X月X日上午指派律师持律师证、介绍信、委托书,代理申请人到被申请人处请求依法查询“XX绿地”部分业主房屋权属登记记载信息。但被申请人以没有法院受理通知书、房产业主基本信息属于个人保密信息以及害怕承担泄露业主信息责任为由,拒不查询。3月3日,四川高扬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申请人三次要求其依法履行其查询职责,并提供相关规定请求他们依法履行查询义务,但被申请人仍以同样的理由拒绝。
由于“XX绿地”部分业主拖欠物业服务费的行为已经侵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申请人有权对该部分业主房屋登记记载信息进行查询。同时,建设部《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暂行办法》也规定,房屋权属登记机关对房屋权利的记载信息,单位和个人可以公开查询,单位和个人可以自己查询,也可以委托他人查询。因此,申请人可以自己也可以委托律师对部分拖欠物业管理服务费的业主的房屋权属登记记载信息进行查询,完全符合法律程序。被申请人以各种理由拒绝提供查询服务,拒不履行其法定职责,其行为侵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为维护法律的尊严和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提起其行政复议,请求责令被申请人限期提供查询房屋权属登记记载信息服务的具体行政行为。
申请人:
日期:20XX年X月X日
强拆的行政复议申请书范文(通用)【篇二】
尊敬的XX政府领导:
我家是XX大村(一村)村委会村民,由于以下几点原因,我申请大村新农村审批建房,或根据本村实际情况审批宅基地建房:
一、因现住房屋位置处于山腰上,与村坝子水平线落差近800米,交通相当不便利,无道路硬化,大半都是土路,最窄处只有60公分。到现在全民建设小康社会、建设新农村的这个时代,我家交通基本靠走,连六七十年代最实用的交通工具——单车在这里都不能通行,更别说现在村中比较实用的摩托车、三轮车、微耕机、小货车等。严重影响了家中的农业生产,给家中经济收入带来了严重影响;同时也严重影响了大村村容村貌。
我家现有住房宅基地背靠着山,属于农村地质灾害住房。每年到雨季总会有山体滑坡泥石流出现,况且房屋还是以前父辈建的简陋瓦房,至今己近30年。地基土层属于土窑泥,干的时候收缩干裂,雨天潮湿时还会从地板上津出好些水。墙壁开裂比较严重,地板的瓷砖都被撕裂了好多。虽经过多次整修,但破损处仍然较多(墙壁、地基裂纹),修修补补既难解决其根本问题,严重影响安全,也影响房屋外观。因而有必要从新选择宅基地建新房。
二、考虑到一些具体需求,因此不在以现有地基建房而要另外申请新农村审批建房或申请其他宅基地建房。
1、原来住房交通不便利,有山体滑坡泥石流的安全隐患。
2、现住房地基土层属于土窑泥,干的时候收缩干裂,雨天潮湿时还会从地板上津出好些水。墙壁开裂比较严重,地板的瓷砖会被撕裂了。从建筑学上讲根本不适宜农村建筑用地。
3、重新拆了旧房建新房需要一笔很大的拆迁费用,将给家庭
带来严重的经济负担,是家庭富裕的拦路虎,有悖国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构想。
4、拆迁出来的砖瓦已经无多大的作用,满足不了建新房的物质要求,属于资源的浪费,违背了国家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意志。因而从新选择宅基地建新房非常有必要。
三、这些年来,党的政策越来越好,为响应国家小康建设、新农村建设及国家危房改造政策,加之我们农民现在的收入也一年比一年增加。因此,我家申请大村新农村审批建房,或根据本村实际情况审批宅基地建房。
特此申请,敬请大村村委会及乡镇领导核实情况,审批为盼!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强拆的行政复议申请书范文(通用)【篇三】
申请人:XX,性别:XX,出生年月XX。
家庭住址:XX,联系电话:XX。
被申请人:XX,住址:XX。
法定代表人:XX,职务:局长。
行政复议请求:责令办理房产权转移
事实和理由:近日,到诸城房管部门办理房产权转移,房管部门以自书遗嘱需公证为由拒绝受理。
一、自书遗嘱,遗嘱人死亡后,根据《继承法》的规定,自书遗嘱就生效,因此这份自书遗嘱是一份有效文书。
二、《房产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四)继承、受遗赠;该条规定了遗嘱继承生效后或者遗嘱继承这个事实发生后就到房管部门办理房产权转移登记,无需自书遗嘱公证。
三、被申请人的《答复》中提到“其真实性与合法性尚需提供其生效的有效的证明”,也就是说被申请人对自书遗嘱真实性和合法性产生怀疑,《房产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申请人应当对申请登记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房屋登记。”也就是说,自书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由申请人负责,房管部门及登记人员不担责。对自书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不能保证的情况,《房产登记管理办法》第八十一条、第九十条也做了规定,具体如下:“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仲裁委员会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件证明当事人以隐瞒真实情况、提交虚假材料等非法手段获取房屋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可以撤销原房屋登记,收回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或者公告作废;申请人提交错误、虚假的材料申请房屋登记,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继承法》第七条也做了相应的规定:“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继承人丧失继承权。”
登记部门对自书遗嘱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产生怀疑的,《房屋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八条也作出了规定。登记人员就“自书遗嘱”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对申请人询问,询问结果应当经申请人签字确认,并归档保留。
四、《答复》中提到要申请人提交“有效继承证明”,难道我们提交的“继承证明”不是有效的吗?你房管部门怎么能断定我们提交的“继承证明”不是有效。《房屋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继承证明”,这个继承证明就自书遗嘱,这个自书遗嘱就是有效的,如果没有效,申请人承担一切责任。《房屋登记管理办法》有明确规定,无需你登记部门和登记人员负责。
五、《答复》中强调《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尚有效,这个《通知》的法律效力连“部门规章”都称不上的文件,我们并不否认无效。
(一)、该《通知》与《房屋登记管理办法》矛盾。《房屋登记管理办法》2008年7月1日生效,本办法并未提出要求“继承证明”(自书遗嘱)公证。
(二)、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前置许可由法律、行政法规设置,部门规章无权设置,何况连部门规章都不是这个《通知》更无权设置前置许可。
(三)、2008年7月1日生效《房屋登记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这个《通知》既不是法律,也不是法规,如何依照这个《通知》办理房产权转移?
申请人:
时间:20XX年X月X日
强拆的行政复议申请书范文(通用)【篇四】
申请人:XX,男。汉族。
被申请人:XX县人民政府,法人:XX。
原由: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20XX年X月X日作出的《XX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舒政征补
申请事项:
1、认定被申请人作出的《XX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舒政征补
2、撤销《XX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舒政征补
事实与理由:
一、申请人房产为证件齐全的商品用房
申请人于20XX年购买沙埂村开发的商用房一套,并相继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舒国用[20XX]字第XXX号)和《房地产权权证》,土地性质为国有出让。
二、被申请人未能出具征收土地审批文件,其土地征收行为是违法的
20XX年,XX县人民政府作出南溪河综合改造工程(一期)项目的决定。该决定确定征收总面积1742亩,征收范围包括申请人房产所在的国有出让土地以及周边大片的农用土地。XX县人民政府指定县住建局为该项目中的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与补偿部门,县住建局委托县房地产管理局为房屋征收实施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一)基本农田.。
(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南溪河综合改造工程(一期)项目征收1742亩农用土地,审批权是国务院,应经国务院批准并取得附属建筑物拆迁许可证,并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后方可实施征收。
但申请人多次要求出具土地征收的批准文件均未果。20XX年房屋拆迁工作启动后,申请人多次要求相关单位出具南溪河综合改造工程(一期)涉及1742亩土地的审批文件及拆迁许可证,但作为实施及监管单位的XX县人民政府和县住建局,始终没有出具。而且,XX县国土局工作人员还声称“先拆迁再办理审批手续”(有录音证据)。20XX年X月X日,申请人再次向XX县人民政府提出出具1742亩土地的审批文件及拆迁许可证的书面申请,但其在法定的时间内并未回复。
由此,被申请人未能出具南溪河综合改造工程1742亩土地征收的审批文件,其征收行为是违法的。
三、申请人房产所在区域用于商业性房产开发建设,被申请人出具征收补偿决定书的行为是非法的
20XX年X月X日,XX县人民政府向申请人出具《XX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舒政征补
首先,申请人房产所在地为二类住房用地,不属于公益性用地范畴。根据六安市XX县城市总体规划(20XX—20XX),申请人房产所处土地性质为二类住房用地。从南溪河综合改造规划平面图来看,申请人房产及周边大面积土地都不在该项目规定的公共用地范畴,而是进行商业性的房产开发。因此,对申请人房产的征收应该是属于商业化行为,而非类似公路、医院、学校等公益性建设需要。
其次,对申请人房产的征收不适用国务院590号令的相关条例,应按照物权法的相关条例进行平等协商。XX县人民政府在未出具国务院土地审批文件的前提下,擅自作出1742亩土地征收的决定已属于违法。而且,在违法征收的前提下,再次单方面对申请人的房产进行评估并出具强制执行的决定书,更属于非法的强盗行径。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政府无权凌驾于法律之上,对申请人的私有财产单方面评估作价和强制执行,而应该是建立在市场化平等基础上的公平协商。
综上可知,XX县人民政府在违法的基础上作出的《XX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舒政征补
土地是国家的,国家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人民群众依法享有的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恳请六安市人民政府依法撤销《XX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舒政征补
申请人:
日期:20XX年X月X日
强拆的行政复议申请书范文(通用)【篇五】
申请人:XX,男,20XX年X月X日出生,汉族。
被申请人:XX省环境保护厅,地址:XX省XX市XX号。
法定代表人:XX,职务:厅长。
复议请求:
请求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河南省环境保护局关于河南联创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离子膜烧碱10万吨pvc树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的具体行政行为。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
申请人持有的《承包合同》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编号:c4100059502),均能证明涉案建设项目需占用的土地包含了申请人拥有合法使用权的土地。因此,该具体行政行为与申请人具有直接的利害关系。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作出的该具体行政行为侵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利,程序违法、事实不清且严重错误,应予撤销。具体理由如下:
一、被申请人在没有履行听证程序的情况下,做出批复,程序违法,应当撤销。
根据《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听证暂行办法》第六条、第七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
二、批复内容与备案的建设项目不符,依据事实不清,应当依法撤销。
三、缺乏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材料不全,应予撤销。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4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规定一、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按照下列规定对建设项目实行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进行全面、详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
本案中的`离子膜烧碱及pvc树脂属于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的情形,而被申请人忽略审批应有的要件,依法应予撤销。
综上所述,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事实不清,侵犯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应当依法撤销。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相关规定,特申请行政复议。
申请人:
日期:20XX年X月X日
强拆的行政复议申请书范文(通用)【篇六】
尊敬的各级领导:
申请人:
申请事项:
申请农村宅基地以新建住房。
事实和理由:
一、申请人现在住的房屋还是以前父母建的简陋瓦房,至今已近40年,虽经过多次整修,但破损处仍然较多,修修补补既难解决漏雨漏风问题,也影响房屋外观,因而建新房非常有必要。
二、我现居住的房屋一共四间,由我兄弟两家和我父母共计三家共同居住,我们兄弟都已成家,三家共用人数已经达到13人,加上我哥以外出打工,如回家根本就住不下,为了改善现有的住房状况,必须建新房,望上级能给予批准修建新房的土地。
三、这些年来,党的政策越来越好,我们农民的收入也一年比一年增加,我通过多年的辛苦劳动,不断积攒,已基本上攒够了建新房(建成砖滋水泥房)的费用,只须上级一批准,我就能马上动工,不是过年过节都没有1个安全的家,加上小孩已大,现在的住房问题是我第一个愿望,请上级能批准我的申请为谢。特此申请,敬请贵村委会核实情况,审核批准为盼。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